煤矿隐患排查考核办法[模版]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强化松树滩煤矿各科室、队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各科室、队负责人对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安全隐患零搁置,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松树滩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如下隐患排查考核办法:
一、责任分工:
1、矿长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2、各分管矿长对分管范围内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3、各科、队负责人对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4、安监科负责全矿安全隐患排查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处罚工作。
二、隐患分级与分类
1、隐患分级
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需由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科、队解决不了,需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难度较小,由科、队解决的隐患
2、
隐患的分类:
(1)、一般隐患:危险性不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
(2)、重大隐患:危险性较大,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3)、特别重大隐患:危险性大,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可分为。顶板、运输、机电运输、通风、瓦斯、煤尘、爆炸、水灾、其他等。
三、隐患的查处与收集、确认与上报
(一)、隐患的查处与收集
1、上级公司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
2、矿各级领导检查出的隐患
3、各科室队检查出的隐患
4、安全员、瓦检员汇报的隐患
5、职工举报的隐患
(二)、确认、上报与反馈:
1、安监科必须每日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汇总以上检查出的隐患并进行分级分类。
2、由安监科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到相应科队。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责任人进行整改。当天的隐患必须当天下发,不得拖延。
3、整改单位必须按下发的隐患通知进行整改,不得敷衍了事。整改期限到期后必须当日对整改情况向安监科书面反馈。
3、安监科对下发的隐患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处理。对整改期限已满的必须及时安排专人进行验收,如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整改的进行处罚。
四、处罚
1、对c级一般隐患当班能整改的,必须当班整改。未整改的隐患属于科室的每条当月考核扣分0.5分,属于工队的罚款200元。
2、对c级一般隐患已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的隐患属于科室的每条当月考核扣分0.5—1分,属于工队的罚款200—500元。
3、对c级重特大隐患当班需停工整改的,必须当班停工整改。要求停工整改而未停工整改继续作业的属于科室的每条当月考核扣分5—10分,属于工队的罚款2000—5000元。
4、对c级重特大隐患当班停工无法整改完成的,必须按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时间整改完成。整改期限已满如无特殊原因未整改完成的属于科室的每条当月考核扣分2—5分,属于工队的罚款1000—3000元。
5、对a、b级各类隐患在公司、矿已提供整改所需的各类条件的必须按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整改时间整改完成。未整改的隐患属于科室的每条当月考核扣分0.5—10分,属于工队的罚款200—5000元.
6、对已下发隐患未整改并已进行处罚后再次下发隐患通知还未整改的,处罚在以上基础上加倍。
7、安监科对当天查出的隐患未当天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整改期限已到未及时安排专人进行验收的每发生一次科室考核扣分2分。
8、整改单位对下发隐患内容确认属实的,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或单位其他负责人签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每发生一次属于科室的考核扣分3分。属于工队的罚款1000元。
9、整改单位对下发隐患整改期限已到未及时向安监科反馈整改情况的,每发生一次属于科室考核扣分2分。属于工队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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