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治理的法律对策
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形势的快速发展,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大量出现,并呈愈演愈烈的态势,已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虽然下了不少气力进行了整治,有所好转,但效果不佳。本文从超限超载的概念理解、社会危害、产生原因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和阐述,提出了有效治理超载超限的法律措施。
引言
公路,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我们看到,国家一方面每年都要投入巨额资金,加快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但另一方面却因车辆的超限超载运输,而使不少公路、桥梁等遭受损害。现在无论是高速公路,还是普通公路;也不论是干线公路,还是支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无不深受其害,超限运输被誉为“公路第一杀手”。为了治理超载超限,全国各地采取了多种手段,但总体而言,效果十分有限。究其原因,是没有认清产生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因而采取的各种手段都是治标不治本,行动一过就死灰复燃,甚至愈演愈烈。欲对超限超载运输进行有效的治理,需要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成因进行全面系统的认识,因此,对超限超载运输成因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有着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对超限超载运输的认识
(一)超限、超载运输的定义
所谓超限运输,就是指超过国家规定以及超过现有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的载重、高度、长度、宽度等通行标准而进行的运输。根据《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00年2号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即为超限运输车辆:
⒈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
-1-4.2米以上);
⒉车货总长18米以上;⒊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
⒋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000千克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000千克以上;
⒌车辆轴载质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000千克;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14000千克;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8000千克;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2000千克;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000千克。
所谓超载运输,是指机动车载物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或者机动车载人超过了核定载客人数的运输。
(二)超限与超载的区别
在实践中,“超限”和“超载”两个概念很容易混淆,不仅驾驶员知之甚少,甚至执法人员也有时难以区别。
1.超限和超载的法源或法律根据不同。“超限”一词来源于《公路法》第50条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内行驶„„”。“超载”一词来源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第49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
2.超限和超载标准的技术参数根据不同。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公路的设计技术标准来确定的,不同等级的公路(含桥梁)其设计的限载标准是不同的。超载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车辆的装载能力来确定的,例如载质量不满1000公斤的小型汽车装载1200公斤就是超载。
-2-3.超限和超载的客体不同。虽然两者在货物装载中均有超重、超高、超宽、超长的表述,但超限只在货物运输中有,客运中没有超限的规定;超载既有货物装载,又有客运超载。
(未完,全文共19363字,当前显示140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