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大线西段综合整治和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邯大线西段综合整治和绿化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邯大线西段综合整治和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1直部门组织搞义务植树活动。
3、县林业局和乡(镇)组织好树木的经常性管护,明确专业护林人员进行看管,管理经费由县财政负担。
4、实行被占地农户和县直责任单位双向管理责任制。
四、组织管理
成立工程建设指挥部,有关县领导任指挥长,相关乡(镇)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大对工程的组织和领导力度。各单位和部门要协调联动、各司其职,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五、任务及责任分工
1、县林业局负责规划设计、定点、划线、划段分工和苗木供应,做到规划精细合理,苗木优质高标准。
2、西未庄乡和大名镇政府负责落实地块到户、核实测量面积、登记植树棵数,并负责与农户签订租地补偿协议,落实补偿责任。因损坏树木,保存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按每棵20元对农户进行处罚,并负责限期补栽。
3、县交通局负责道路边沟的清整,红线内树木的补植、修整和违章建筑、收购摊点的拆除清理工作。
4、县直单位负责本单位义务植树责任段的树木栽植和两年期内的养护工作,并与县政府签订义务植树责任状,按照要求达到规定的成活率、保存率。凡承包段内应栽未栽或栽后成活率、保存率达不到95%的,每缺一棵树苗,扣罚该单位20元,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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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0〕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二届第64次常务会审议通
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来宾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
基础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国土
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
合我市实际,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
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
钩为平台,统筹安排项目区内的涉农项目和资金,整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资源,集中连片开
展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农村基础设
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的原则。政府要通过制订政策、编制规划,从土地资源配置、整合
涉农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科学有序地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
(二)科学规划的原则。坚持以规划为龙头,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对
农民住房建设的基础性指导作用,按照统一规划、集约用地、规模开发、配套建设的要求,
制定、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的相关规划,推动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促
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三)市场机制的原则。由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组建投资建设公司,按照《公司法》
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投资企业责任、权利和义务,在此基础上进行规范运作,使
投资主体得到合理回报,形成投资与收益的良性循环。
(四)承包责任制不变的原则。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实现农民集中居住后,作为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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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