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5篇范文
第一篇:修水县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
修综发[2010]19号
修水县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5月3日全国、全省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九江市综治委明电《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集中整治行动》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综治委决定在全县开展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治理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平安和谐学校为目标,以“四个结合”(即:部门监管与教育部门监管相结合,清理取缔与整治规范相结合,治理违章与改善设施相结合,边查边改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为抓手,通过开展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使全县学校及周边防控措施明显加强,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学校
周边环境明显改善,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和安全保卫制度不断完善,让师生安心、家长宽心、社会放心。
二、基本原则
整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成立修水县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袁观云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曹学进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政法办主任
陈斌县教育局局长
万华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成员:县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药监局、质监局、文广局、建设局、公安交警大队、教育局、供电公司等单位的负责同志
四、整治时间
2010年6月1日至6月10日
五、整治重点及责任单位
按照“存在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重点整治”的要求,根据全县各中小学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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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津镇部分村小厕所及其它用房,大椿中小学生宿舍、食堂、山口镇部分村小厕所、竹坪中学综合楼等。
责任单位:教育局、相关乡(镇)政府、相关学校
(七)学校内部存在的问题
1、消防安全问题
何市中学校园属雷击区无防雷装置,路口中学、大椿中学、征村中学、港口中小电线路老化,四中有电线裸露,路口中学、全丰中学、大桥中学、水源中学、东港中学、三中、一中、英才中学消防器材不足,个别学校灭火器过期。
责任单位:相关学校、教育局
2、饮食卫生方面
水源中学食堂无“三防”设施,储藏间堆放食品不规范,溪口中学、杭口中小食堂无消毒设施,黄沙中小的食堂“三防”设施不全,工作人员无健康证,英才中学小卖部有“三无”食品。
责任单位:相关学校、卫生局、工商局、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对照学校周边存在的有关问题,逐一做好整治工作。
2、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以上排查出的问题或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其它的问题,对照自己部门职责
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整治,其他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协助。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哪个部门的职责,哪个部门负责。
3.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具体措施,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不能解决的要下发整治通知,落实责任人,限时解决。
4.各责任单位要按职责分头进行整治,抓好落实。整治结束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书面形式将此次整治结果上报县综治委。
修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0年5月29日
主题词:学校及周边社会综合治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抄报:市综治委,县委书记、副书记,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
修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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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修水县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
修综发[2010]19号
修水县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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