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方案
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方案
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制定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通知,(**人社发„2015‟6号)精神,及**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补充协议(2015年度),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开展好“三好一满意”工作、继续开展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充分做好临床“四合理”,让老百姓真正得实惠。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1.进一步全面提高我院医疗质量水平,强化医疗安全,全面围绕达标核心工作,按照一级甲等医院要求进一步为广大患者服好务。
2.进一步加强核心制度学习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使人人熟知医疗原则,依法执业。
3.进一步落实好临床“四合理”要求。
4.进一步开展好抗生素专项整治活动,达到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的要求。
5.规范医保患者住院行为,切实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各项文件精神,提高参保患者住院受益水平。
二、政策宣传
1.医院在醒目位置设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明确详细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2.医院在公示栏上公示参保患者报账信息,及时变更报账信息。
三、门诊、住院管理
1.各科认真贯彻落实《参保患者入、出院流程》。
2.严禁挂床住院、虚假住院、冒名顶替住院。做好参保住院患者的管理工作,宣传解释住院的相关制度。参保住院患者住院前三日内无特殊原因及时上传实时监控记录。72小时内无实质性检查治疗、连续两次检查病人不在医院住院、连续向医院请假2天以上等情况视同挂床住院。主管医师为第一责任人,医保办切实履行好稽查、监督管理职责。
3.严格控制城镇职工住院次均费用1700元,城乡居民住院次均费用1700元。均次住院药品占总费用比例≤55%,均次住院个人支付比例:城镇职工≤30%,城乡居民小于等于37%。医保目录外用药≤8%,医保转诊转院率≤4%,二次返院不少于14天。
4.加强外伤住院病人管理,主管医师应了解外伤情况并据实做好记录,核实是否属于报销范围。
4.严禁以任何形式套取门诊统筹补偿费用。门诊治疗信息应及时、准确记录、上传,并需患者亲自签字确认。
5.我院承担为全镇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责任,认真落实好门诊一般诊疗费制度,登记信息详细、准确可靠。
6.门诊就诊率。杜绝分解门诊人次出现就诊率不合理增长。
四、临床“四合理”管理
切实落实好“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四合理要求,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四合理”政策严格管理各科室。
五、临床抗生素管理
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使用率不超过20%”。从2014年起,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规定,我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以60%为基数,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使用率以20%为基数,超过基数而导致基本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处罚的由相关科室承担。
六、报销范围管理
2015年全县合作医疗实行“门诊统筹+住院统筹”补偿模式。政策如下:
(一)参保患者住院补偿
我院起付线为200元,报付比为85%。
(二)参保患者门诊统筹补偿
(未完,全文共14627字,当前显示130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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