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公安系统开展监所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此前一天,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发布决定,从4月1日起至6月底在全国公安监管系统开展以“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为主题的教育整顿活动,要求全国各级公安监管部门深刻汲取发生在云南晋宁等地看守所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教训,认真查摆执法理念滞后、特权思想严重、法纪意识淡薄、人权观念不强等深层次问题。
关于在公安系统开展监所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通报公安部监所管理反面典型案例,使全体监管民警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保持清醒头脑,筑牢防腐拒变根基。会上,看守所主要负责人要求全体民警:一是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岗位实际,牢固树立“监所无小事”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监所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确保监所安全;二是以监规及行为规范为重点,树立监室正气,减少违规行为,营造积极向上、文明规范的良好氛围;三是坚守工作纪律,加强八小时外的自我约束,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做到令行禁止,洁身自好。
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集中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8-30金华市公安局阅读次数:680
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
现将《金华市公安机关集中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全市公安机关集中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深刻吸取个别民警违法违纪教训,防微杜渐,筑牢民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以贯彻“五条禁令”为重点的为期一个月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公安机关“五化三治”工作为主线,综合采取集中教育、查摆剖析、立项整改等措施,扎实推进“五条禁令”的贯彻执行,扎实推进公安机关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队伍。
二、活动对象
警示教育对象为全市公安机关在编在职民警职工及协辅警。
三、活动时间
2011年8月15日——9月15日
四、活动内容
1、开展“五条禁令”专项教育检查。组织民警重温“五条禁令”,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防止出现松懈和侥幸心理。纪检督察部门要集中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制止和消除违反“五条禁令”的苗头和隐患。
2、开展典型案例剖析活动。认真组织民警学习近期发生在我省公安系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特别是典型的涉警交通事故案例,要学习最高院、省高院关于交通肇事罪案件审理有关规定、公安部关于涉酒驾车有关处理规定等,使民警深刻吸取教训,增强责任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
3、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组织全体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座谈讨论、撰写观后感等形式加强对广大民警的警示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夯实民警思想道德基础,强化拒腐防变能力,积极预防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4、邀请领导、专家上课。通过上警示教育课,进一步提高广大民警对预防职务犯罪重要性的认识,让广大民警了解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犯罪的新形势、新任务,警醒广大民警要遵纪守法,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意识。
5、开展服刑人员现身说法。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让广大民警接受一次勤政廉政、规范执法、严守纪律的深刻教育,增强自觉遵守法纪的意识,从思想上引起震动,从而以他人的教训为警戒线,严以律己,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收到警示教育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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