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会不稳定因素产生的根源与维稳办法
维稳办法
2015年6月
摘要:当前我国整体上正处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特别是这几年**县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凸现,由此引发的一系列民生问题、治安问题、稳定问题都呈多发趋势,维稳形势一度呈现出矛盾纠纷多、历史遗留问题多、上访告状多、牵头人物多的局面。分析探讨我县不稳定因素产生的根源、探索实践维护稳定的方式方法,也是体现当今干部执行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关键词:不稳定因素维稳办法
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大事,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第一责任。细阅**县信访局下发给各乡镇、单位的《信访动态》,我们不难看出这些矛盾纠纷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债权债务、房屋宅基、生产经营、赡养抚养、拆迁安置、环境污染、失业安置等等方面。
一、不稳定因素产生的根源
尽管面临众多矛盾纠纷,但**县这几年社会大局仍然称得上是持续稳定。这样来之不易的局面,是全县上下各级干部对各类矛盾纠纷不遗余力地实施排查和化解的结果。透过这些已经成功调处的纠纷案件,不难看出,我县不稳定因素的产生有以下原因:
一、表面原因:
1、对热点难点问题处理得不够稳妥。特别是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因为客观原因不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妥善处理,如政府部门对项目征占地补偿及房屋拆迁品补、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承包等问题的协调和处理出现偏差或不及时,都有可能引发上访事件。
2、上访人员片面地追求直接利益而向政府施压。有些问题因客观因一时无法在政策范围内得到直接解决,少数人上访人员不分青红皂白,动辄就闹,为满足自己的欲望不断给党和政府施压。
3、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群众与政府某种程度上的对立。一部分基层干部素质和工作作风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少数基层干部素质较低,服务意识较差,对人民群众缺乏感情,没有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及时处理,对出现的矛盾纠纷没有及时调处,有的基层干不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干群矛盾激化。
4、人民群众对有的基层党政组织存有不信任感。农村基层干部专业结构单一,尤其是村一级干部参加政策理论学习不够,对法律知识掌握得不多,处理问题时主观因素影响大,在群众中失去了信任。一些以前完全可以由村级组织调处的矛盾纠纷,由于得不到群众信任而,往往导致当事人直接到镇要求调处或越级上访。
二、深层根源
再进一步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这些不稳定因素产生有着以下深层根源:
1、经济根源。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命令是利益分配的主要手段,利益分配也相对比较平均,各地区、行业、职业、单位、个人之间直接的利益矛盾并不突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分工的细化,不同的社会群体、社会成员在生产要素的占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多种分配形式并存,使得利益主体的实际收入差距突显出来,引发了人民内部富裕者与贫困者、先富者与后富者、合法致富者与非法致富者之间的矛盾。再加上存在人为的分配不公,进一步导致人民之间经济收入差距迅速扩大,引发利益冲突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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