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交接班制度
一、执勤时间为24小时,无特殊情况(如出动灭火等)应该按时交接班。
二、交接班程序:
(一)接班执勤队长在接班前,要召集接班执勤队员研究执勤分工,交代任务和检查他们对自己任务了解的情况,填写执勤薄,组织接班执勤队员做好接班准备。
(二)交班执勤队长在交班前,要组织交班执勤队人员做好交班准备:清扫执勤值班室、车库,整理消防器材装备和工具。
(三)交接班时交班执勤队长要介绍一日执勤情况;接班执勤队长要检查执勤记录,了解消防器材装备、工具是否完整好用,执勤值班室、车库是否清洁,以及通讯和信号设备有无毛病;
(四)各执勤人员及司机应该分别向接班方交待自己分工的器材装备和工具,接班人员应当及时检查接手的器材装备和工具是否完整好用,并且将交接结果报告本执勤队长;
(五)交接班执勤队长在各自接到关于全部消防器材装备、工具交接完毕的报告后,如果发现缺点应该记入交班执勤队的执勤薄内。
(六)交接班中发现器材装备、通讯及信号设备等有问题时,由接班执勤队长采取措施加以消除,必要时报告上级。
(七)交接班时接到火灾警报,由交班执勤人员负责出动,接班执勤队留守执勤。
第二篇:交接班制度锅炉运行交接班制度
一、应进行交接班的岗位
1.班长负责去全班工作情况的交接班工作,班长交接班记录要认真、详细、具体完整。
2.各炉组司炉负责本炉组运行情况的交接班工作,炉组交接班记录要认真、详细、具体、完整。
3.司炉助手负责本炉组巡检情况的交接班工作,巡检交接班记录要认真、详细、具体完整。
4.零米值班员负责本岗位设备运行情况的交接班工作,交接班记录要认真、详细、具体完整。
二、各岗位交接班工作内容
1、班长交接班记录应明确交待的内容:
1)记录班长姓名,本班值班员人员出勤人数,以及各岗位的工作任务安排;2)设备的运行、备用状态;3)设备运行的异常、缺陷情况;
4)设备运行方式及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5)点、停炉等有关操作;
6)本班的工作内容,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情况及完成情况;7)发生故障或事故时的详细情况以及故障或事故的处理情况记录;8)本班安全活动,技术活动工作情况记录;9)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的命令、通知等。
2、司炉(主值)交接班记录应明确交待的内容:
1)记录本炉组控制人员的姓名,以及本炉组的工作任务;2)炉组设备的运行、备用状态以及定期工作等;3)炉组设备运行的异常、缺陷情况;
4)设备运行方式及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5)点、停炉等有关操作;
6)本炉组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情况及完成情况;
7)本炉组发生故障或事故时的详细情况以及故障或事故的处理情况;8)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的命令、通知等。
3、副司炉交接班应明确交待的内容:
1)制粉系统运行中发现的设备异常、缺陷情况;2)对设备异常、缺陷的处理情况记录;
3)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工作的过程及结果参数等记录;4)本班有关工作的操作情况记录;
5)本班工作当中已处理及未处理的设备异常、缺陷情况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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