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违法排污行动方案
观音桥镇人民政府
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村(居)委会、镇属(辖)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邻府办[2012]55号文件精神,抓好全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隐患,保障环境安全,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以保护环境安全,改
--善过镇河道水质,提高大气质量,防止污染反弹,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改善全镇环境质量。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以改善镇河道水质为目标,集中开展重点区域污染企业的专项检查。
1、对区域内2009年以来新、改、扩建的工业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洗煤厂、页岩砖厂等建设项目。对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必须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
2、查清镇污水处理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污水管线的现状和建设情况,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污泥处臵情况等情况。建立环境监管档案,完善监管办法,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污水处理和污泥处臵的动态管理。要严厉查处超标排污、直接排污和污泥不按规定处理造成二次污染等行为
(二)、以改善全镇大气质量为目标,集中开展辖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
此项工作主要涉及位于本镇快乐村六组的页岩砖厂,要加大对其燃煤除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其内部扬尘污染的监管,完善扬尘管理台帐,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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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比较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办理解决情况进行督促落实。重点检查:对重要环境信访案件是否依法进行了认真查处,存在问题的企业是否进行了认真整改,群众反应属实的环境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是否将查处和整改情况及时反馈举报人等。
(四)、整治镇中心区饮食业油烟。对镇中心区内所有饮食行业(饭店、酒楼、茶楼、户外营业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待所、食堂等经营和服务行业)烟尘及油烟进行整治,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具体工作任务为:
1.户内经营的饮食业,不得使用燃煤或燃柴炉灶,限期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户外经营的饮食业分期分批进店经营;取缔露天烧烤;
2.户内经营的饮食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臵,并保证正常运行,对所排放的油烟进行处理,确保外排油烟废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3.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必须设臵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镇容的规范排烟道,禁止烟尘、油烟和异味无组织排放。
(五)、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力度。要严肃查处违法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处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行为,尤其要加强对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点医疗机构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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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署(5月2日-5月10日)
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整治重点,对全镇重污染源、黑烟囱企业、镇中心区饮食业进行全面摸底,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纠(5月11日-8月31日)
对镇内重点污染企业、黑烟囱企业、镇中心区饮食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深入的检查,针对存在的环境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建立重点污染企业档案,提出整改措施并逐步加以解决。
(三)监督落实(9月1日-10月31日)
环保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分阶段对各村开展稽查和检查,重点检查各专项行动的效果,问题和整改情况。
(四)总结提高(11月1日-11月30日)
(未完,全文共21165字,当前显示147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