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清理工作,是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总的要求。坚持“依法、及时、准确”的原则,完成“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健全机制”的任务,做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和电算化,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确保农业农村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工作范围
1
全乡25个村、1个社区。
二、明确清理对象
清理各村属于集体所有的“三资”情况。
三、核准“三资”基数
(一)农村集体资金。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库存现金、金融机构存款,购买的各种可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农村集体所有的债权、债务,其中债权是指应收款和内部往来款等;债务是指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一事一议”筹资等。
(二)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农用材料、农产品、工业产品等库存物资,牲畜(禽)资产,林林资产,不准备在1年(不含1年)变现的股票、债券,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办企业等投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村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等其它资产。
(三)农村集体资源。包括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内容涉及耕地、园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农用地,宅基地、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乡企业用地等建设用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
五、时间安排
从(2012年5月8日-8月28日)为集中开始时间
(一)准备阶段(2012年5月8日-5月28日)。用20天时间做好清理准备工作。具体任务是:
2
1.成立乡、村“三资”清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人员。
2.根据上级精神,借鉴外地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各村制定工作方案。
3、召开工作动员会、开展骨干人员培训。
(二)清理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30日)。用30天时间全面实施清理工作。具体任务是:
1.认真清理登记(2012年6月1日-6月30日)
①村组逐一开展。各村清理工作组有计划地开展对本村、村民小组的清理工作。
②掌握登记方法。对资金、资产清理:一是要以村会计账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二是要以物对物、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的管理情况;三是要全面梳理资产租赁协议、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统计债权债务数额并分析形成原因。对资源性资产:一是以法定统计资料为依据;二是采取实地勘测与清查账务相结合的办法,查明实际数量及权属。所有的“三资”情况,均要逐一填写清理登记情况表,形成清理报告。
2.依法确认,接受群众监督(2012年7月1日-7月8日)各村所有清理情况表,清理报告要分别在村公开栏张榜公布,公示期7天,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各村要召开一次村全体干部会议,确认“三资”清理结果。对一时难以明晰界定或权属有争议的问题,可暂列为“待处理问题”。清理结束后,在乡“三资清理领导小组”指导下,依法妥善处理。
3
3.建立“三资”台账(2012年7月9日-7月15日)各村将确认的清理情况表,清理报告等材料,报送乡清理工作小组审核后,乡以村为单位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并将所有资料报送县农委(经管站)备案。
(未完,全文共13280字,当前显示142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