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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陈之争及其经验5则范文

第一篇。黄陈之争及其经验国美电器正面临着近20年发展以来“最危急”时刻,内部股权争斗战并未随着前主席黄光裕被判入狱而终止。2010年8月5日,以陈晓为首的国美董事局入禀全国高等法院,起诉黄光裕违反董事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导致公司受损,要求赔偿;与此同时,正在服刑的黄光裕向国美董事局要求撤除现任主席陈晓之职务,至此,国美大股东黄光裕和以陈晓为董事局主席的国美董事局之间的矛盾公开化。2010年9月28日,围绕着股权之争将召开国美股东大会。

4年以前,2006年7月,国美电器在香港宣布并购永乐家电。合并后的新国美公司,黄光裕担任董事长,陈晓担任ceo。黄光裕在新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1.2%,陈晓及其管理团队的持股比例为12.5%。两个曾经在中国家电零售业界分庭抗礼的竞争对手,如今成为了大小股东、上下级别隶属关系。“设身处地,换成我都很难做到这一步。”黄光裕说道。陈晓声称,“只要是合并,一定有利益差异,不过,我和黄光裕有着一个共同的未来发展愿景,基于此的未来利益,自然远远大于眼前利益。”

当时有经济界人士评价:以黄光裕为首的家族企业终于聘请了职业经理人陈晓,给公司的现代化公司治理做出了样板。2008年11月28日,国美国美董事会委任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陈晓为代理主席;2009年1月18日晚,国美电器通过港交所网站公告,黄光裕辞去国美董事、主席职务于2009年1月16日生效;国美行政总裁陈晓获任集团主席。陈晓这个职业经理人终于从一个国营家电公司的副经理变成了国内最大家电零售企业的掌门人。黄光裕说:“此前多年,国美都在寻找ceo,不过一直没找到合适人选,陈晓是今后公司ceo的最佳人选。”

但是,世事难料,2008年11月黄光裕因为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被逮捕,(和讯财黄光裕辞去国美电器董事职务,他作为国美董事局主席的身份同时自动终止。(和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陈晓在黄光裕被捕后,迅速将美国的贝恩资本拉入国美电器。陈晓以没有时间等借口,拒绝跟贝恩资本之外的企业进行谈判,其中不乏华平投资、摩根士丹利等老股东,只能与贝恩资本谈判。

陈晓引入美国贝恩资本的目的非常明确,要通过债转股和不断收购股权的做法,逐步减少和削弱黄光裕的股份,最终达到以他的利益集团控股国美的目的。在黄光裕被判刑以后,陈晓和他的团队更是对外宣称:“黄光裕政治生命已经终结”,其控盘夺权心情迫切,已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虽然,在这场黄陈之争中,陈晓要赢得胜利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即便陈晓赢得一时,但作为最大股东的黄光裕家族仍然还可以在以后的日子里行使自己的权利,继续提出改组董事会的提议。在大股东派出的董事不能代表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下,撤换董事是大股东的权利所在。但是,我们还是要分析黄陈之争带来的启示和教训:

一、陈晓的所作所为,我们认为术邪且道不正。术邪者,他趁人之危,落井下石,利用外资和国外背景,乘黄光裕一时之误,从背后捅刀子,企图将其一棍子打死;道不正,(和讯财经原创陈晓与黄光裕夺权,违背了职业经理人的基本职业道德,一个连大股东都要背叛的职业经理人,很难相信他会真诚对待公众投资者;更为重要的是,陈晓的这种做法,也有违中国人忠诚诚信的传统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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