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民政局软环境建设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软环境建设年活动方案》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我局软环境建设,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要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局党委中心工作,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文明机关建设等活动,全面开展“满意服务在民政”主题活动。以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为主线,以提高行政效能、创新民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强化制度建设和检查监督为抓手,以民政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营造良好的民政工作软环境,为加快我市建设富庶美丽文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目标
通过在局机关、局直各单位全面开展软环境建设年活动,集中解决影响我局软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在改进干部作风,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建立完善民政工作软环境长效机制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提升群众满意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取得明显成效;大力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使“浮庸散奢”现象得到明显纠正;加大管理、服务的工作力度,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使民政工作重点窗口单位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全局系统软环境建设年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开展一项主题活动、实行三项专项整治、突出三个工作重点、健全三项长效机制。
(一)立足民政职能,开展“满意服务在民政”的主题活动。民政工作联系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我们要立足民政职能,强化民政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局机关和窗口单位为重点,大力开展民政宗旨教育,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科学把握“民政工作是太阳底下最崇高职业”的职业定位。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都要结合实际,开展“满意服务在民政”活动,具体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服务目标、服务标准和服务措施,采取各种形式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检查。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落实”的原则,执行服务标准、服务制度日常化,不求花架子,把各项为民举措扎扎实实落到实处,切实履行好民政职责。
(二)针对“浮庸散奢”,切实整治机关和窗口作风。
1、抓好机关作风整治。要以市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为戒,查找干部思想作风中存在的思想浮躁,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淡薄,创新思维不够,执行能力不强,心态浮躁,不思进取,生活追求奢侈浪费的思想根源;整治工作中纪律松散、办事拖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弄权渎职、吃拿卡要、为政不廉等问题源头;解决机关工作官僚化,基层工作机关化的问题。要求干部自觉纯洁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把精力用在研究事业上,把本事用在抓工作落实上,把能力和水平体现在抓工作成效上,建立一支埋头苦干、务实进取、作风过硬的民政队伍,在全局上下努力营造抓发展、干事业、重团结、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良好氛围。
2、抓好窗口单位服务作风整治。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设年”、“当先锋、创佳绩、献礼十八大”等主题实践活动,在14大类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落实中央规定的“三比三亮三评”规定动作,结合自选动作,重点整治群众反映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增强窗口行业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窗口行业服务的好坏纳入到各项评比表彰活动中,使窗口单位的服务作风得到根本改善,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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