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留样制度
一、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并能及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酒店实行食品留样制度。
二、凡属下列情况,对食品进行留样:
1、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型会议;
2、经贸洽谈会、糖酒会、博览会等大型活动;
3、婚丧嫁娶及各类集体聚餐等,5桌以上宴会。
三、食品留样必须使用专用食品留样盒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
四、厨房安排专人负责食品留样工作,并根据留样情况认真填写《食品留样情况记录表》。
五、每餐次制作的所有菜品都必须留样,每份样品的数量不少于150克。
六、冷藏冰箱的温度控制在摄氏0℃至6℃之间,并保持冷藏冰箱内外清洁与每周一次的冰箱清洁工作。
七、每餐次样品外必须有注明。留样日期、用餐地点、餐别、用餐代表签字、厅面人员签字、出品人员签字的《食品留样封条》,便于查验时分辨。
八、每餐次样品在冷藏冰箱内保留的时间不少于48小时,48小时后,厨房留样人在请示厨师长后再进行处理。
九、留样工作程序:
1、厨房留样人将食品留样盒与《食品留样封条》与当餐菜单送到餐饮部厅面吧台;
2、在客人结帐时,餐饮部厅面现场管理人员请客人在《食品留样封条》上签字确认,并在客人当面对食品留样盒用《食品留样封条》与当餐菜单进行现场密封;
3、厨房留样人在宴会结束后将食品留样盒的收回,并存放的专用冷藏箱内。
十、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按下列程序处理:
1、第一时间汇报总经理;
2、如客人仍在酒店要立即送患者往就近医院救治;
3、将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留样封存并安排专人进行看护;
4、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册登记,统计患者的具体情况、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附件。
1、食品留样封条
2、食品留样情况记录表
第二篇:食品留样制度食品留样制度
一、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食品留样须有专人负责。
二、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三、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四、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五、留样工具应做到每个样品一个工具,避免重复使用。
六、留样容器在倒弃留样食品后要及时清洗消毒。
第三篇:食品留样制度食品留样制度
根据国家的《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规范》的相关法规、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特制定实施实行食品留样制度。
一、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二、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未完,全文共3665字,当前显示120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