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钢集团改制审计实施方案
2002年底,为深化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改革,根据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精神,武钢集团公司对辅业改制单位进行了清理,经统计有21家辅业单位,能够适用859号文件的有14家,2002年以来实际完成8家企业的改制工作。以上统计未包含鄂钢、昆钢和柳钢三家单位。武钢集团对鄂钢的改制给予业务指导,截至2008年底,鄂钢钢板弹簧公司等四家单位的改制工作已完成,昆钢和柳钢未涉及改制工作。
一、辅业改制政策的效果分析。
截至2008年底,武钢集团公司(含鄂钢公司)共完成12家的辅业改制工作,辅业改制工作暂告一个段落,需要对此进行回顾总结分析其政策效果。一是对改制企业的选择是否科学,只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进行了改制,而将效益差的企业仍留在企业,未能达到减员增效的目的;二是通过对主业的依存度等指标考察改制企业是否已成为具有一定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效率提高的市场竞争主体;三是被安置的原国有企业职工是否稳定,改制企业是否能保障其职工的各项权益;四是大额内退员工预留费用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被挪用,内退员工利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
二、企业改制审计。
一是评估环节的公允性。查看是否存在部分资产未纳入评估范围。如内审抽查兴达公司下属6个单位存货,发现盘盈各类资产118台套,初步估计数十万元未纳入评估范围。同时部分固定资产未纳入评估范围,如钢加分公司300平方米的新增厂房、工程分公司3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工贸公司出租的2750平方米门面房。同时关注对纳入改制范围的土地的评估情况。
二是改制债务的安全性。
武钢集团将专项审计报告确定的改制实施日净资产金额与改制后企业注册资本间的差额转为改制后企业对武钢集团的负债,6家改制企业共因此转债8341.88万元,其中房地产公司以净资产转债3245.56万元;矿研所以净资产转债376.21万元;机制总厂以净资产转债497.57万元;星宇公司以净资产转债57万元;兴达公司以净资产转债3159.7万元;轧辊公司以净资产转债1005.84万元。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债权企业应与改制企业签订偿债协议,实行有偿使用。审计将重点关注武钢集团对上述债权资金采取的措施及回收情况。
三是管理层购买出资的合规性和真实性。抽查一家管理工作层出资额度较大的单位,如兴达公司,改制后经营管理层急于收回投资成本(两次减资从原来的7000万无元减资到2275万元,分配股利达注册资本的92%),查看经营管理层的购买净资产的来源是否真实和合规。
四是个案跟踪审计。
武钢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时,原总经理关少波等人分别于2004年10月和2005年12月两次付清了购股款及利息4862万元。武汉办审计时发现其资金来源中包括了涉嫌侵占对外项目投资收益2000万元和涉嫌虚列工程成本套取资金1200万元。2011年2月28日武钢集团第五次经理办公会讨论了上述2000万元的追索事宜,但仍未收回该笔资金,同时公司股权结构仍未整改。房地产公司近三年已分红1.4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78%。向法院等单位了解改制时管理层出资不实的审判情况,以及武钢集团一直未对房地产公司进行整改的原因。
五是对拟改而未改单位落实有没有在准备期有无重大异常情况的发生。公司改制前期准备阶段,是一个较为混乱的时期,看有无公司特别是个人利用此混乱时期谋取利益,从目前的资料情况看,部分拟改而未改的单位如粉末冶金公司、耐火材料公司在改制准备期有异常情况的发生,下一步重点对此类公司进行查看,看是否合法合理。
附件:
武钢集团公司改制的辅业公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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