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前评估与输血后效果评价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加强我院临床用血管理,科学合理使用血液,保障临床用血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医师在决定对患者输血治疗前必须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进行输血前评估,输血治疗后要做出输血疗效评价,评估、评价结果要记入病程记录。
二、输血前评估的内容主要是:
(一)患者是否符合用血的条件1.急性大量出血病人和手术中用血病人。
2.慢性出血导致hb<50-60g/l的病人。
3.血液病、各种血细胞减少及各种疾病引起的血小板和凝血因子异常导致的出凝血障碍病人。
4.严重烧伤病人。
(二)患者病情及输血指征评估1.患者的临床诊断;
2.引起失血或贫血的病因;
3.是否已进行病因治疗;
-13.血小板输注指征:
内科系统疾病。若>50×109/l,不需输注;20~50×109/l之间可根据病人情况给予输注;若<20×109/l并伴有出血倾向,应立即输注;<10×109/l,不管病人是否有出血,立即输注。
手术科室病人。若<50×109/l,不能进行手术;产科手术>50×109/l可以进行;如果进行头颅、眼睛、脊柱手术一般要达到100×109/l;70~100×109/l可进行上腹部手术。
肾脏疾病晚期如尿毒症等,虽然plt计数正常,但血小板功能伴有障碍,伴有出血倾向,适当输注可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itp。严格掌握。
当伴有下列情况时,输注剂量要加倍。(1)同种抗原(抗原抗体反应)(2)伴有脾亢(3)dic(4)严重g-杆菌感染。
因血小板多次输注后会产生同种抗体,而影响血小板的功能和寿命,因此,输用血小板要严格掌握适应症,一次足量输注。不主张预防性输注。
(四)成份血的适应症
(未完,全文共2279字,当前显示72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