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三项措施加强人民法庭工作
星子法院网讯近年来,星子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加强法庭建设,有效提升了法庭工作整体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夯实工作根基。按照建设标准化法庭的要求,全面加强法庭建设。同时,按照“严格、规范、科学”的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覆盖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后勤管理、安全保卫等方面的法庭管理制度,实现法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法庭落实各项制度的监督和管理,通过定期督查和不定期开展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法庭工作有序运行。
二是抓好业务培训,强化素质提升。根据法庭具体情况和案件类型,开展案件探讨交流会,对新类型、复杂、疑难等案件,由法庭法官专题讨论,找出重点难点问题,对症下药。积极组织新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同时加大调研力度,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和创新工作方法,方便干警学习交流。
三是掌握司法需求,强化便民利民。积极探索司法为民新形式新措施,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送法进社区、普法进校园等活动,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今年以来,该院所辖温泉、蛟塘法庭共受理案件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总数的%,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篇:法院、法庭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为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庭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减少涉诉信访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调解意识,讲究调解艺术,丰富调解手段,逐渐摸索出了一套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有力地指导了人民调解工作。
一、制定方案
认真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为推进支持和指导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促进我辖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改革发展,我们对人民调解工作做了具体规定。
二、具体措施
(一)对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做到“三明确”。
1、明确指导原则。要求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指导要依法进行,不得越位。即只能针对一般性法律问题、调解技巧、调解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指导,不得直接介入正在进行的调解个案,或对个案的具体处理发表意见。
2、明确责任。我庭指定了某人为具体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确定了具体的联系人及联系乡、镇,要求所联系乡镇的人民调解员在对个案调解过程中碰到的法律问题予以解答。
3、明确工作日程。要求人民调解员每年至少安排二次到所联系乡镇司法所指导工作,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所联系乡镇专职调
解员来集中参加典型案件的庭审及调解观摩。
(二)建立庭与所两级联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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