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维稳“四排查、一确保”通知
榆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
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5月12日、14日省上两次召开综治维稳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维稳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省委赵乐际书记在会议上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不稳定因素和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确保全省大局和谐稳定。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有关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四排查一确保”活动,即专项排查校园安全、安全生产、矛盾纠纷、社会治安,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结合我市正在开
1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就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的重点领域
专项排查的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专项排查的方法及时间安排
专项排查按照属地和行业主管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县区政府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市安委会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检查的方法,从5月20日起到8月20日,分三个层面同步实施。一是企业自查。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开展自查,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全面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县区政府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所属企业进行全面的检查。三是督查检查。市安委会组织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实地检查等形式不定期地对各县区和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组由市安监局各局领导带队,按照包抓的县区和部门进行。
三、责任划分
检查采取条块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县区政府负责,按属地进行检查,行业及系统检查按照下列分工进行:
(一)由市能源局会同榆林市煤监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排查;
(二)由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对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铁路道口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
(三)由市交警支队负责组织实施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
(四)由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实施对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排查;
(五)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对客运车辆和厂站以及水上运输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
(六)由市城乡建设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对建筑施工行业(领城)安全生产专项排查;
(七)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对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排查;
(八)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客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排查;
(九)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对矿产资源开采管理领域和易受地质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排查;
(十)由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
(十一)由西延铁路榆林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对铁路运输安
3全生产专项排查;
(十二)由榆林民航站负责组织实施对民航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排查;
(十三)由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排查;
(十四)由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对渔业、水利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
(十五)由市外事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旅游景点安全生产专项排查。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要到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排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好排查活动。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要加强协同、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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