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反违章、保安全、反事故、促和谐”安全活动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近期,我公司连续发生两起人身伤害事故,特别是2010年1月18日x厂发生的x劳务公司劳务派遣工xx机械伤害事故,充分暴露出在作业中普遍存在有章不循,冒险蛮干的严重违章行为,也反映出部分单位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职工安全意识薄弱。为此,公司决定开展以防止各类伤害事故为中心的“反违章、保安全、反事故、促和谐”安全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于3月15日前完成考试。对第一次安规考试不合格的(100分为合格),考核50元,并组织再教育,15日内安排第二次安规考试,不合格者由用工单位组织离岗安全培训一个月,离岗培训期间只发生活费,直至安规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二、各单位每月不得少于两次对作业场所和岗位进行事故隐患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定措施、定负责人、定整改完成期限、定验收人,并限期完成整改,健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对本单位无法整改、或需停产整改的要立即上报,由公司协调安排整改。未落实安全隐患自检自查、限期完成整改的单位,否决负责人、安全主管当月安全津贴。
三、各单位每月不得少于两次现场各类反违章、反事故工作检查,结合实际,主要检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得到正确执行,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施工器具等是否满足了安全技术的要求;作业人员是否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安全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规程要求,并建立检查、整改、考核记录。
四、各单位要落实公司“安全标准化班组”管理要求,把管理重心放在班组、放在岗位,根据具体生产、施工(检修)任务及工作环境,狠抓班组安全活动、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岗位安全规程及作业标准的落实。每发生安全标准化班组达标率降低一个班次,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安全主管300-500元,并否决其当月安全津贴。
五、针对各类工伤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责任,由公司安环部依据《x年x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消防管理考核办法》相关条款规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后通报执行。
六、公司安环部每月组织对各单位生产、检修、施工作业现场进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按以下规定给予考核。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或规程(作业标准)不完善等失管问题,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安全主管各500元,并否决考核当月安全津贴;未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等失控问题,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安全主管500-1000元。
2.抽查岗位作业人员未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及控制措施的,每人次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3.抽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齐全、不规范,每人次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4.对公司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要求,未及时完成限期整改,或对暂时整改不了的隐患没有落实有效的防护措施,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安全主管500-1000元。
5.每发生一起违章指挥现象,考核责任单位500元,检修、施工作业无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未落实,每项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6.班组安全管理基础台帐、记录不全、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符合公司“安全标准化班组”管理要求,每项考核责任单位100-200元。
7.高空作业不按规定或规程使用安全带和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考核施工单位500元。
8.施工和检修作业违反“三牌两票”和停、送电联系制度,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每项次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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