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开展铁路建设工程“三不问题质量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铁路局关于开展铁路建设工程“三不问题质量行为”专项整
治行动的通知
铁路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国民经济发展,事关铁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事关铁路“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为深入贯彻局党组开展“安全质量服务年”活动部署要求,加强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治理影响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依法严肃处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自2017年起,用三年时间开展铁路工程“三不问题质量行为”专项整治。有关要求如下。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大规模铁路建设持续推进。参建企业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铁路工程质量安全投入,加强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断提升施工机械化信息化水平,铁路工程技术和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高。铁路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工程质量通病、安全隐患和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铁路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可控。但是,在铁路建设过程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不按工程设计图纸或技术标准施工、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三不问题质量行为”仍然突出,必须坚决进行整治。
开展三年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遏制铁路建设工程“三不问题质量行为”发生,促进铁路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稳步提升。
二、整治内容
(一)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主要包括铁路施工企业在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使用未经检验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铁路工程监理企业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铁路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或者施工企业降低质量标准,使用不合格材料等违法行为。
(二)不按工程设计图纸或技术标准施工。主要指施工中不严格履行设计变更程序,随意改变设计文件,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严重危及工程质量安全等违法行为。
(三)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主要指铁路施工企业不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进行检查和记录;铁路工程监理企业不严格进行监督管理,不严格履行监理责任,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签字;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对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验收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2017年3月至6月)。国家铁路局2017年铁路工程监管工作会议将对铁路工程“三不问题质量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构,结合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整治“三违”专项行动,细化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整治要求、责任分工等。要将实施方案印发各参建企业,督促各单位特别是驻在地铁路施工企业和铁路建设单位,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夯实管理基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的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国家铁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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