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硐小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落实黔教监发(2014)255号和筑教办发(2014)2号文件精神,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推进廉政建设,弘扬勤俭办学、勤俭办事的风气,规范学校经费支出,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接待原则
1、公务接待以“真诚、热情”为原则,以诚相待,杜绝铺张浪费。所有公务接待应尽量在校内安排用餐,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提倡节俭,反对浪费。
2、严格按照上级制定接待标准,严禁部门之间请吃请喝,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镇内学校来人原则上不安排用餐,确需安排的,安排在校内食堂吃营养餐,不安排烟酒。
3、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杜绝先接待后申请现象。
二、接待范围
1、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
2、上级有关部门来校检查工作。
3、校际之间联系工作。
4、校内开展重大会议、活动等。
三、严格程序,实名登记。
1、办公室制定《公务接待用餐登记表》,如实填写主要来客姓名、职务、随行人数及主陪人员姓名和人数。镇内招待的,来客接待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非工作日接待和镇外因工作需要用餐的,当事人需电话联系办公室,并按要求通报来客详情,以备办公室登记。
2、重要来客来访、举办重大活动、预计用餐数额较大的,当事人应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经校长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落实。凡未请示自行安排用餐的一律不予报销。
3、来客用餐需要陪同的,由办公室根据校长安排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原则上由对口接待人员陪同。与来校检查工作的相关人员参与,没有工作关系的其他人员不得参与陪餐。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4、工作餐为家常菜,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20元),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房间内不得额外配发洗簌用品。
6、无论在何处办理何种招待,都必须坚持先报告后办理的原则,否则,不予报销。学校年度招待费要严格控制在规定的限额内,并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一次。
四、完善手续,规范结算。
用餐结束时,接待人需在原始菜单上签注用餐事由、金额、时间和姓名。公务接待报销入账时,财务人员要对照《公务接待用餐登记表》进行核实,没有登记备案的,当事人要当面向校长说明,经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销。凡违反規定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五、定期公布,加强监督。
办公室每天必须登记招待、用车,每月将登记表送校长审阅,以便校长及时了解招待、用车等支出情况,加强监管。
息烽县石硐小学
2014年9月1日
第二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节约资金,节省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和上级有关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接待原则
1、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待工作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接待工作。
2、对口接待原则。上级机关前来检查指导工作、同级单位部门交流联系工作确需要接待的,由办公室按统一标准进行安排接待,相关领导和相关股室人员对口陪同。
3、事前审批原则。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予接待。
4、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到“热情接待,省俭节朴,周到满意”,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5、定点接待原则。严格规范公务定点接待,,除招商引资及食堂工作人员无充足时间安排饭菜等特殊原因外,其他所有接待一律安排在政府廉政食堂接待。
二、公务接待对象
1、上级机关前来检查指导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的领导及随行人员;
2、同级或镇村之间的公务来往、工作交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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