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教职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性向学校的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季度日30日前向区教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四、当班教师对工作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五、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局安全部门。
六、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奖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济南市影壁后街学校
2017.1
第二篇:学校安全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大全龙阳镇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3、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篇: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与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排查专人;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极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第二条、根据我校实际,安排以下4个安全排查岗位:
1、危房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安全隐患排查。
4、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床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第三条、排查专人既是安全隐患排查人,又是安全管理员,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用水的安全性。
第四条、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要求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的排查时间间隔排查。。
第五条、排查专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排查专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并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七条、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务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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