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水库池塘安全责任人制度
为落实市县关于学生在学校周边水库池塘安全的会议精神,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寨里初中周边水库池塘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宋国良副组长:张晓伟
成员:项群营、王爱科、辛崇栋等
二、工作职责
1、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具体负责安全工作,为学校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
3、学校各年级组长负责人为响应年级直接责任人。
4、各班班主任是本班学生相关安全的主要责任人。
5、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安排的相关水库池塘安全负责人员是具体地点的主要负责人,接受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服从安排,具体处理本人负责水库池塘的学生安全,既是义务,也是责任。
三、具体分工:
水域一:学校——南上涧、牛家沟子方向水域具体负责人员:张晓伟水域二:学校——龙尾方向水域具体负责人员:李瑞开
水域三:学校——向阳寨方向水域
具体负责人员:白凤珍
水域四:学校——马家河水方向水域具体负责人员:马守硕
水域五:学校——双石头、上麻峪子方向水域具体负责人员:刘金海
水域六:学校——冯家庄、老营村方向水域具体负责人员:刘瑞祥
水域七:学校——陡崖、大坪子方向水域具体负责人员:李永峰
四、其他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安排相关人员对学生进行水域安全知识教育。
2、相关水域责任人定期对所负责路线水域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如果遇到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保护学生人身生命安全,同事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
2015年3月
寨里初中学生暑假安全责任书
暑假将至,为了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度过一个健康、平安、和谐的假期,根据《莒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寨里中心初中学生暑假安全责任书》,希同学们认真遵守、监护人切实教育监督。
一、安全要求
(一)学校方面
学校是学生在校学生生活的主要场所,暑假前学校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安全公约。班主任代表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好暑假安全责任书。
(二)学生方面
1、禁止任何同学驾驶机动车辆;走路不闯红灯,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骑英雄车,不攀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或结伴到河流、池塘、水库、水渠、大井(尤其是寨里河橡皮坝)等危险地方玩耍、游泳,不得在水边戏水、划船、钓鱼等,以防溺水。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楼房栏杆,不得翻越围樯。
5、不准携带火种,严禁在家中私自点蜡烛、点蚊香,不得私自外出游玩,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
6、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私接电源。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9、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0、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1、不准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高温天气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12、加强自我防护意识,不与陌生人打交道,不把家庭信息透露给外人,不食用陌生人给的食品,不让外人进入家中,不与社会闲散人员或者不三不四的人来往,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不携带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
(未完,全文共4822字,当前显示144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