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推荐五篇]
第一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
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
1、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凡执行突发公共案例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3、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4、校长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5、校长必须协助上级安监、卫生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6、校长负责组织和安排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7、校长要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第二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1、设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防保站及计算机信息科等科室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网络直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组织领导和落实。
2、防保站为本单位传染病网络直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主管科室,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规范》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网络直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并建立传染病登记簿。
3、门诊、住院部、化验室要分别做好门诊登记、住院病人登记、化验室登记。
4、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带者时,首诊医生必须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由疫情管理员统一收集录入。
5、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6、做好自检记录。对发现传染病不报、漏报的医生或者报告好的医生,报告单位应按《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给予处罚及奖励。
第三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
l、突发事件急处理要遵循预防为土、常备不懈的方针。贳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
2、院内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至少包括医疗救治组、疫情管理组、后勤保障组等。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3、各有关科室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4、实行首珍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向县卫生局和县卫生防疫站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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