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导检查实施方案1
第一篇:
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导检查实施方案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法委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准确把握我镇的社会治安形势,主动应对、高效打击、严密防范、综合治理,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解决治安突出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人民群众创建一个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三、工作措施及任务分工
此次督导检查由综治办牵头,负责整个督导检查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监督考核。有关部门和村积极配合,形成合力,促进督导检查扎实开展。检查组由吴书记担任组长,吴镇长为副组长,综治中心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四、方法步骤
本次督导检查分为四个阶段: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2年1月10日至1月20日)。各相关单位研究确定具体整治方案和标准,各项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到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1月21日至11月20日)。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做好各项整治的排查摸底工作,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倒排工期,逐条逐项落实工作措施,全面展开整治。
(三)检查验收和整改阶段(2012年11月21日至11月31日)。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采取集中检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评比,有关责任单位根据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2月)。各相关单位要坚持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巩固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导检查办公室,督导检查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综治办主任李兴贵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责任单位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发挥整体作战的优势,形成合力,全力以赴开展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
(二)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的重大意义,按照工作方案的安排,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三)加强考核,兑现奖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导检查办公室要制定集中整治考核办法。此次检查结束后,党委、政府将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排名前列、成效突出、表现优异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态度不积极、工作不主动、整治效果不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问责。
第二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督导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督导制度
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督导制度,是党委赋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实行检查督导制度,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党委历来对社会综合治理检查督导工作十分重视,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意见,对检查督导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落实党委对检查督导工作的要求,特制定辖区检查督导工作制度。
一、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督导工作,由镇综治委负责,具体工作由综治办负责。
二、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督导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突出问题的重点单位实行不定期检查督导,对发生问题的单位及时检查督导。
三、社会治安治理检查督导工作,要根据每年的工作计划、任务制定当年的检查督导工作方案、重点。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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