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制度
为有效治理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进一步规范隐患治理闭合流程,现将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六步”程序规定如下:
一、构建从岗位、班组、区队、专业处室、到矿井的五级隐患排查防控体系,各层次的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安全信息单(隐患排查表)
二、、安全监察处接收安全信息单(包括隐患排查表、上级整改指令书等)。
三、通知整改单位到安全监察处领取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四、安全监察处根据安全信息单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手写)。
1、一个单位一张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2、通知单逐条填写隐患信息,明确隐患整改完成期限,隐患落实责任人等内容;
五、安全监察处根据“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填写“安全隐患整改五定表”。
六、安全监察处根据“安全信息单”和“安全隐患整改五定表”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帐”。
七、安全监察处要随时掌握隐患整改进度,积极督促整改,隐患整改时间前2天,在调度会上通报整改情况,对未按期整改的在调度会上通报并罚款。
八、整改单位在隐患整改完成后填写“安全隐患整改反馈单”(手写)通知安全监察处复查,复查合格的隐患销号,整改达不到标准的不予销号。
1、安全监察处要根据整改标准认真复查;
2、因为客观原因到期不能整改的,必须提前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安全矿长、矿长签字同意后到安监处备案做延期处理。
3、逾期未整改又没有提交延期申请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九、安全监察处根据“安全隐患整改反馈单”当天闭合“安全隐患整改五定表”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
十、安全监察处将安全信息单、安全隐患整改五定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安全隐患整改反馈单放在一起存档。
十一、安全监察处每月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进行数理分析,总结当月隐患排查情况,找出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确定下月安全管理重点并制定相应措施。
××煤矿
2012年9月22日
第二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制度(模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制度
涞源县宝泽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本局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
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
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录入登记、安全信息站汇报信息登记。
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
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
5.下达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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