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力度,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全体员工。
2、相关文件和术语中铁政字〔2008〕17号文件《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3、职责及检查形式3.1厂级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3.1.1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也可结合重大节日和安全生产形势要求进行。
3.1.2由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召集,安全科、各车间(科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成检查小组。
3.1.3安全科负责检查、整改情况的汇总、存档,本单位解决不了的问题,分类按程序报有关部门。
3.2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3.2.1每周至少一次,也可按上级要求进行。
3.2.2车间主任负责召集组成检查组。
3.2.3检查、整改情况汇总后报安全科,车间解决不了的问题,分类报厂(部)有关部门。
3.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3.3.1结合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
3.3.2设备科、安全科负责组织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
3.3.3安全科负责生产作业现场的隐患、违规违制、防尘、防毒、消防、安全基础管理、现场定置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等情况的检查。
3.3.4设备科负责余热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动力、燃气系统、生产设备、1/4
电气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等情况的检查。
3.3.5安全科负责汇总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并负责向厂部主管领导汇报。
3.4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3.4.1各车间要根据季节性安全生产特点及时组织。
3.4.2安全科负责防暑降温以及防洪、防汛、防火工作的检查。
3.4.3设备科要负责防寒、防冻和防雷击、防触电工作的检查。
3.4.4职能部门检查后把结果报主管领导,并负责职责范围内查出问题的跟踪验证。
3.4.5安全科负责汇总检查情况3.5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3.5.1各职能部门、车间不同形式、不同规模、不同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应经常进行。
3.5.2安全巡检员、生产科调度长、调度员应加强24小时安全监控,对生产现场、生产组织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生产调度指挥,理顺各工序间的关系,将检查情况记录好,由主管领导上会通报,每周、每月汇总分析查出的问题点。
3.5.3重点检查内容是。重大危险源点、车间(班组)三级监控情况以及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5.4各职能部门要结合本职业务范围,制订检查周期,深入车间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3.5.5各车间要负责本范围内乙方施工现场隐患、违章违制、安全施工等情况的检查。
3.5.6安全科要落实检查安全巡检员职责,要加强作业现场的24小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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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班组严格执行“三查”(班前查、班中查、交接班查)制度。
3.5.8每名职工都必须执行班中巡回检查制3.6临时性、突击性安全生产检查
3.6.1在紧急情况下(如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生产新产品、各类抢修、大修时),适时进行。
3.6.2厂部各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组织。
4、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4.1查思想。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领导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职工是否树立“我要安全”的意识;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将安全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认真执行“五同时”。
4.2查管理、查制度;查各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情况;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情况;安全教育情况;处理事故、未遂事故和违规违制时执行“四不放过”情况;事故隐患整改时执行情况;各级各类档案、台帐、记录建立、健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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