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安全工地例会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及时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发现安全问题,采取预防措施,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实现本工程的安全目标,制定本制度。
一、监理部主持的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一般情况下,与施工调度(协调)会同时召开。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二、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总代)主持。特殊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可委托专责安全监理工程师主持。
三、项目部经理或总工,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参加会议。上述人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必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说明,经允许后,可另派代表参加会议。必要时,邀请业主代表参加。
四、每次安全例会,监理部驻项目部的全体监理人员必须参加会议。
五、会议前,各项目部写出书面《施工安全情况汇报》交会议主持人,汇报的主要内容是: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情况、存在问题(安全隐患及安全工作薄弱环节、未遂事故)、采取的措施、特殊或危险施工项目安全措施的编写和审批情况等。
六、每次例会后,由会议主持人组织写出“安全例会会议纪要”,报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工程部,并发项目部、驻项目部监理师。
七、各项目部的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主持,做好会议纪录,以备检查。
八、各施工队的安全活动必须坚持每周一次,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对施工过程中违章现象,予以严肃对待,认真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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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4日
第二篇:工地例会制度工地例会制度
一、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控制投资,制定本办法。
二、工地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定期的月例会、半月例会、旬例会和周例会形式。
三、除定期的工地例会外,工程技术部可根据工程需要召开专题会,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严格会议制度,相关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并做好必要准备。
五、参加对象
1、建设方:项目办主任、副主任、总工、各部部长、业主代表;
2、监理方:项目总监、副总监(总监代表)、监理组组长;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现场负责人);
4、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
六、例会内容
㈠施工单位汇报内容:
1、总结前阶段工程进展情况,质量控制情况、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
2、汇报下一阶段工程计划情况。
3、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和下阶段可能遇到的问题。
4、需要业主、监理或其他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㈡监理单位汇报内容:
1、前一阶段工程的工程进展情况。
2、总结前一阶段工程的质量控制情况、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
3、对工程控制情况从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作出考核结论。
4、对工程进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汇总,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工程的下一步计划情况进行分析。
㈢业主单位内容:
1、对工程前一阶段的进展情况及控制情况进行总结。
2、对前一阶段需要进行协调的问题进行总结。
3、提出下一阶段工程的总体要求。
七、工地例会参会各个单位的汇报内容形成文字性汇报材料分发会审人员讨论。
八、工程例会由监理单位组织、主持,做好会议记录及参加人员签字。
九、例会每个单位提出的问题或优化建议在会议上必须经过讨论作出明确结论;对需要再次讨论的问题,在会议记录上明确最终解决日期。
十、图纸会审记录由监理负责整理并分发各个相关单位执行、归档。
十一、会议纪律
1、凡会议讨论的秘密事项,参加人员不得随意扩散。
2、主任办公会议、工地例会及有上级领导参加的会议,与会人员手机一律不得响铃。
3、与会人员一律按时到会,迟到者会议主持人有权拒绝其参加。
第三篇:工地例会制度范本工地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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