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协管制度
一、湟中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职责
二、湟中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三、湟中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责任制度
四、湟中县卫生监督协管员纪律要求
五、湟中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六、湟中县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制度
七、湟中县卫生监督协管投诉举报接待制度
八、湟中县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上报转交制度
九、湟中县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制度
十、湟中县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十
一、湟中县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十
二、湟中县卫生监督协管考核与奖惩制度十
三、卫生监督员六条禁令十
四、卫生监督员五不准
湟中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职责
一、对辖区内的餐馆、农家院、茶园、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农村自办宴席的餐饮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调查。
二、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并登记记录。
三、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农村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开展巡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学生开展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进行医疗卫生监管,重点依法检查医务人员资质、诊疗范围、消毒、诊疗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传染病防控工作。
六、对辖区内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查,发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七、对辖区内的卫生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药品经营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经营、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
八、对辖区内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
九、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
十、完成县卫生监督所安排的其它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工作任务。
湟中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乡镇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农家院、农村自办宴席)、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服务市场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开展本乡镇医疗服务市场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卫生监督巡查,发现并上报违法线索。
三、负责本乡镇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并登记记录。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对本乡镇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对本乡镇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与报告。
六、督促、指导本乡镇公共卫生经营单位开展整改,协助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七、每月开展本乡镇辖区被监督单位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登记,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如未发现异常问题每月上报一次巡查情况,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
八、负责本乡镇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和突发公共卫生收集基本情况调查。
九、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开展巡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上报。
十、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对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置。十
一、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乡镇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十二、完成县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湟中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责任制度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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