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郑州市昌隆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郑州市昌隆煤业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有效治理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实处,做到安全生产防线下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该制度。
一、重大安全隐患的分类
1、事故隐患的种类。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2、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15条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
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职责
1、矿长对全矿范围内危及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负责督办。
2、分管矿长对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督办。
3、业务科室具体负责对本专业范围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协调、组织、实施、五定、落实。
6、安全科负责事故隐患的闭合运行、落实、考核和责任追究。
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时间
1、由矿长牵头、各分管矿长及业务科室参加,安全科组织,于每月25日进行全矿范围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2、各跟班管理人员在跟班过程中进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安全科,安全科予以通报,调度室组织进行整改。
四、重大安全隐患的“五定”治理
1、安全科根据排查处的重大安全隐患种类按专业将“隐患五定表”分别下发到各业务科室。
2、各业务科室根据所下发的隐患进行“五定”,安排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标准、整改时间及验收人进行整改。
3、各业务科室将整改完毕的重大安全隐患每要及时反馈到安全科。
五、重大安全隐患的闭合整改
1、安全科根据“隐患五定表”上各条隐患的“五定”整改时间,按日期、作业地点安排安全员,或业务科室人员携带“隐患五定表”到现场进行落实(且需有现场负责人签字),上井后将“隐患五定表”交回安全科闭合。
2、凡落实处理了的事故隐患视为整改完毕;凡无处理的隐患视为未按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将以“二次隐患五定表”的形式,下达相关科室和责任单位进行二次“五定”进行整改落实。
六、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任追究
1、一次隐患能按期进行整改的不再进行通报。
2、进入“二次隐患五定表”的隐患,要求责任单位写出书面《二次隐患整改分析报告》,对未按期整改的原因进行分析,无正当理由而未及时处理的,进行递进考核。
3、进入“三次隐患五定表”的隐患,要进行停产整顿,直至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4、如果所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需延期解决的,由业务科室制定出整改计划及措施,分管矿长签字后返回安全科,安全科根据整改计划进行追踪落实。
5、对无正当理由而未及时整改处理的二次及以上隐患,在调度会上对相关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
6、凡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五定、组织、实施、落实、排查不力的责任。
第二篇: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穗建质[2011]1348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报告。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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