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一、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探亲访友、接送亲属、旅游、祭扫、个人迎来送往等私人活动,严禁将公车借给亲属、朋友使用,严禁使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二、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领导干部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本单位公车,一律不准利用职权影响向下属单位或其它单位借用车辆擅自驾驶。
三、严格公车停放管理。单位公车除参加会议、执法检查外,一律不得停放在宾馆会所、娱乐场所、大型卖场、旅游景区等与公务无关的场所。在外出公务时要注意车辆的文明停放,凡未按交通法规乱停乱放导致行政处罚、车辆损伤或被盗的,由驾驶人负责。
四、严格节假日车辆管理。节假日期间车辆实行集中管理,必须全部停回单位,定点存放,钥匙统一保存。
五、严格驾驶员管理。单位领导学习出差期间,驾驶员及公务用车一律由办公室管理,统一调配使用,驾驶员应于当日到办公室报到,否则,视为旷工处理。单位领导学习出差期间,驾驶员需要休假的可优先考虑安排,并严格按制度履行请假手续。
六、车辆维修和油料管理要继续严格执行《市林业局(市园林管理局)车辆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七、严格责任追究与处理。违反本通知规定驾车、用车,发生车辆被盗或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车辆受损的,一切责任由驾驶人承担。
八、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车辆管理使用规章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驾驶技能,严禁酒后驾驶,不开“英雄车、疲劳车、赌气车”,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强化司机安全意识,促进安全行车,保证公务用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车辆的使用汇报
凡公司车辆,行政部应指定专职人员按月对车辆的使用情况、公里数、保养、用油、损耗等进行登记,并根据各分公司(部门)每月3日前(逢节假日顺延)提供的车辆费用及其他各种情况,两个工作日内编制车辆费用分析报告,上报总经理审阅。
第三条车辆使用的等级安排
3.1公司高管。公司配备专用车辆,如配备司机,由司机负责该车辆的一切保养、清洁及维修等;如未配备司机,由公司高管负责车辆的一切保养、清洁及维修等。
3.2公司中层领导。公司不给配备专用车辆,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可给部门配车。中层领导不得随意调配公司车辆,更不得随意使用公司较高级轿车。
第四条
车辆的安排及调配使用
4.1由行政部主管领导负责,各部门无权随意调配、使用公司车辆。
4.2公司所有车辆未经董事长及总经理批准,不得外借。
4.3持见着的公司员工,非司机或非公司纸牌开车人员,一律不允许动用公司车辆,因违反此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员工承担。
4.4如遇特殊情况,请示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允许使用车辆。
4.5除公司领导专用车外,本着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
4.6市区内公司用车由单位或个人提前提出用车申请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视公司工作任务急缓程度统筹安排车辆。具有下列情况的,优先派车。
4.6.1接送公司领导和重要客人。
4.6.2处理公司特殊紧急事务。
4.6.3到银行提取现金10000元以上。
4.6.4送急、重病伤员就医。
第五条
车辆费用管理
5.1凡因个人违章所受处罚,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5.2由于司机个人驾驶技术原因,给公司带来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5.3出车、停车、过路费实行派车单核报制。车辆过路、停车费凭出车单派出放线的收费票据累积核报。
5.4公司领导乘坐车辆锁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有乘车领导签字证明方可按程序核报。
5.5车辆在市区内加油,驾驶人员提前向行政部申请,并办理登记,由行政部派人持加油卡一桶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
(未完,全文共7476字,当前显示146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