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5则范文
第一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1.税收返还。
2017年市本级对下级无税收返还。
2.一般性转移支付
2017年市本级对下级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7,331万元,比上年增加600万元,增加8.91%。其中:
(1)体制补助支出7,331万元,比上年增加600万元,增加8.91%。
3.专项转移支付
2017年市本级对下级专项转移支付预算6,616万元,比上年减少29万元,降低0.44%。主要原因是:2017年赤坎、苍城、大沙污水厂利息和大沙污水厂运营经费预算支出为72万元,比2016年减少23万元,减少24.21%。
(二)举借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31.62亿元,比上年减少0.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8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5.74亿元。2016年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31.28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政府债券16.11亿元,存量债务15.17亿元。按偿债来源分,一般债务5.85亿元,专项债务25.43亿元。2016年政府债务余额决算数待上级统一核定后另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2016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5.0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47亿元,专项债券10.60亿元;新增债券0亿元,置换债券15.07亿元。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16年按照偿债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2016年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0.0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0.06亿元,专项债券利息0.02亿元。
(三)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共2,297万元,比上年增加186万元,增长8.8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65万元,与上年实绩持平。
2、公务接待费用916万元,增加27万元,增长3.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在财政专户反映33万元的公务接待费用,2017年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反映。剔除此因素,2017年预算比上年实绩减少6万元,减少0.67%。
3、公务用车费用1,316万元,增加159万元,增长13.74%。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181万元,增加49万元,增长4.3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在财政专户反映101万元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017年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反映。剔除此因素,2017年预算比上年实绩减少52万元,减少4.59%;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135万元,增加110万元,增长4.4倍。具体包括公安局购车100万元和纪律检查委员会购车35万元。
(四)预算绩效工作推进情况1.事前绩效目标评审方面:
继续采取由市财政局与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专家团队)紧密合作的方式,第三方机构全程指导和参与我市实施项目预算绩效工作。纳入评审范围包括属于市本级单位2016年项目金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可参评项目预算,评审结果将作为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参考依据。
2.事后绩效评价方面:
待2015年试点项目实施完毕后,由市财政部门选择部分有影响和有代表性的重点支出项目,通过委托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在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对照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及标准体系,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量比较和综合评价。评价结论可作为今后财政资金投向以及资源优化配置参考依据。
3.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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