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停放不规范的处理通报
报
质量控制处
益海质[2016]2号
关于车辆停放不规范的处理通报
一、事情经过
2016年1月2日中班16点交接班时段,质控处岗位员工胡建飞、陈友谊没有将摩托车规范停放在指定地点;物检组谭双双、黄翠平使用三轮车倒完垃圾后也没有将车摆放在停车架上。
二、处理意见
1、质控处员工胡建飞、陈友谊、谭双双、黄翠平没有按照公司规定规范停车,违反了公司《车辆规范停放的通知》相关规定,分别扣除责任人胡建飞、陈友谊当月考核分50分,扣除责任人谭双双、黄翠平当月考核分25分。
2、质控处副处长对处内员工管理不到位,对公司制度落实不到位,扣除当月考核分150分。
三、管理要求
1、各班组员工要强化规范停车的自我意识,将车辆整齐摆放在停车架上,杜绝车辆乱停乱摆的现象,保持公司内各区域的规范与整洁,维护公司形象。
2、各班组长要督促班组成员按照要求规范摆放车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如若发现车辆未按要求停放,按每人次50分考核,考核班组长20分,若出现两次乱停乱摆行为的,将禁止其车辆进厂。
3、各岗位员工务必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杜绝违纪现象的发生,管理人员要加强日常巡查与督促,提高管理执行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特此通报。
2016年1月3日
报:任总、申总、钱总、晏总
发:公司各二级部门益阳海螺质量控制处2016年1月3日印发
第二篇:关于规范全校车辆停放的通知关于规范全校车辆停放的通知
全校师生员工:
盐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已经开始,为创建文明、平安、和谐校园,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校园各种车辆停放,杜绝小汽车占道停放,跨车位停放及师生的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随意停放的现象,学校决定从即起,对校园内车辆停放进行规范、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停放规定
(一)学生和教职工车辆停放在车棚内或按照指定地点规范停放。
(二)河西操场、食堂等区域按照划定地点依次停放车辆。
(三)其它非停车区域严禁停放车辆。
二、各种车辆停放必须规范有序,不得占道停车,影响交通。
三、严禁在道路沟盖板上停放车辆,造成损坏的,违者赔偿。
四、各类送货机动车辆需由接洽部门与安保处联系同意后,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可以临时停放,卸货完毕后应及时离开。
五、遇学校开学迎新、大型活动或执行特殊任务等,机动车辆停放服从学校统一指挥。
六、对不按照规定停放的各类车辆,安保处进行不定期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校长办公室安保处
2018年4月24日
第三篇:关于规范校园车辆停放的通知关于规范校园车辆停放的通知
各处室、年级: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车辆的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创建文明、平安和谐校园,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从2011年9月8日起,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及车辆停放进行整治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
1、凡进出校园的车辆,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检查。
2、校大门、后门为学校车辆进出通道,未经允许的其他车辆一律不准进出。
3、运送货物的车辆,须有所在部门、业主出具相关手续或在学校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放行。
4、严禁无牌、无证车辆、校外摩托车驶入校园。
二、车辆行驶规定
1、车辆进出校门按照交通标识行驶。
2、不得超速行驶(限速15公里/时)。
3、校园内严禁鸣号。
4、严禁在校园内练习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
三、车辆停放的管理
1、严禁在行政楼、教学办公区,学生生活区的交通道路主干道和消防通道以及人行道、楼寓出入口等非停车场所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必须规范有序,不得堵塞车辆出入口,不得阻挡他人车辆。
(未完,全文共4610字,当前显示147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