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审计产生的动因是受托管理责任,对委托人或授权人交付经营使用的资产或公共资源,受托责任者要承担安全、完整和有效的责任,这是审计产生和发展的理论基础。教育内部审计是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对本系统内直属单位和各中小学校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独立监督、评价的行为。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情况下,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在深化教育改革中的重要性。积极发挥教育内部审计对教育改革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
当前,教育内部审计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对审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不强,审计工作内容不全面,审计基础工作薄弱,审计覆盖面不广,审计职能需要进一步强化,审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在一些教育部门和学校存在着教育资金使用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甚至出现严重违规、违纪等问题。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教育内部审计力度,充分发挥教育审计监督作用,提高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经济责任意识,有力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维护教育经济秩序健康有序运行,促进教育健康和谐发展。具体而言,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按照“领导有方,保障有力”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教育审计工作的领导。
1.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理解审计、尊重审计、支持审计的良好氛围,着力形成领导关心、社会关注、被审单位理解的良好内审环境,确保教育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2.要将审计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审计工作,听取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及时审批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督促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执行。
3.要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确保内部审计机构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权限,积极支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使其独立行使客观公正的审计职能,维护审计的权威,及时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坚决制止和纠正阻挠审计工作、打击和报复审计人员的一切行为。
4.要认真解决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经费,并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二、规范常规审计。审计人员要加强常规审计,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类学校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要做好教育基础经费投入审计调查,摸清家底、查清问题、分析原因,同时加强教育经费审计,防止教育经费的跑冒滴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和服务职能,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1.要根据年度部门预算计划,审查预算编制及调整的符合性,检查政府采购流程规范性,从源头上制止教育资金使用的随意性,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提高教育财务常规管理水平。
2.审计学校各项收入的来源和内容情况,学校的所有收入是否及时全额上解财政,纳入学校的财务核算,有无隐瞒、截留、挪用、转移学校收入的情况;审计学校各项经费的支出情况,重点审计公用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无损失浪费等行为,有无将人员经费列入公用经费开支。学校各项专款的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专款专用,使用是否及时,是否出现赤字等等。
3.审计学校资产管理情况,货币资金是否按规定办理收付手续,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材料物资与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保管、领用、报废、变卖等手续,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一致;各类应收款项的清理情况。
4.其他方面。学校是否有“小金库(账外账)”,是否公款私存;收费是否执行教育收费制度,所有收费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账核算;学校场地出租出借情况;学校食堂、小卖部承包及经营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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