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问责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问责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全体教师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每个教师对自己工作区域的安全负责。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
2.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3.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4.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5.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6)各功能室安全隐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6.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有隐患没有排查的一律视为渎职,一律问责。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8.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9.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问责制度1.总则
为确保全校师生安全,增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明确岗位责任,提高管理能力。
2.问责对象
各岗位、各功能室、各处室人员。
3.问责范围
学校安全事故。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出现有错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的,依照本办法实施问责。
4.问责原则
(1)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任何人一旦出现失职行为,都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实施问责。
(2)重点问责的原则。在全面实施问责的基础上,把问责重点放在直接责任人上。
(3)问责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问责与促进工作之间的关系,通过强化问责达到改进工作和促进工作的目的。
(4)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强化问责和实行绩效奖惩的同时,进一步重视相关培训和事前防范。
5.问责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
(1)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履行岗位职责义务的;不执行学校有关决定、决议的;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2)办事拖拉、推诿。不按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没有及时排查出安全隐患;或排查出了安全隐患没有及时上报、整改;或暂时没办法整改但没有采取防范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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