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速公路运行安全隐患及防范对策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事业进入了快车道。经过二十年的建设发展,全国高速公路网络已较为发达,总里程数达到世界第一。然而,相比欧美等西方国家的高速公路,我国的高速公路运行安全参数相对偏低,各种影响安全运行的因素层出不穷。因此,采取全方位引导和防控措施,加强安全运行秩序的综合治理,成为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和经营管理者值得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高速公路不安全因素
(一)偷盗高速公路交通设施现象屡禁不止。
近年来,高速公路交通设施被偷盗事件经常发生,被偷盗的设施种类繁多,有螺丝螺帽、护栏托架、电线电缆、标志标牌等,所盗设施价值动辄数万,造成高速公路路产巨大损失,甚至影响通讯、视频的正常传输,严重威胁着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如在杭甬高速宁波段约5公里长的路段内,2008年至2010年的三年间,被盗设施价值就达43.82万元;2011年1月至8月,又发生偷盗20佘起。我省其他路段也有类似情况发生。
(二)疲劳驾驶和违章驾驶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成因。
酒后驾车、违章行驶、疲劳驾驶曾被人们形象地比喻为造成重大交通伤亡事故的“三大杀手”。酒驾入罪以来,通过全国性的整治,已取得显著成效。但低素质驾驶行为仍成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从杭甬高速公路宁波段2011年上半年的安全保畅数据分析来看,违章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占了总事故的65.5%。疲劳驾驶,特别是长途客货运输车辆造成的重大交通伤亡事故更是触目惊心。此外,新手上高速甚至无证上高速也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的诱因之一。2011年8月11日中午,甬金高速宁波往金华方向12公里处,一名女子正在丈夫的"教练”下学开集卡车,行驶方向忽左忽右,严重威胁其他车辆行驶安全。宁波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及时接到过路司机的报警电话迅速出警,截住了该集卡车,才未造成严重后果。
(三)抛洒物危害运行安全的现象屡见不鲜。
抛洒物危害成为高速公路安全运营的一±夬心病。如因运煤车抛撒、油灌车滴漏造成的路面污染,金属铝块等硬质散装物品撒落给后方车辆带来的行车安全隐患,危化品车侧翻
对过往司乘人员、交通设施乃至周边城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危害。此外,抛洒物车辆肇事后司机往往并不知情或即使知情饶幸逃逸,往往造成后方受害车辆找不到肇事者,将高速公路经营业主诉之法院,追索赔偿。据沪杭甬高速公路宁波管理处统计,在2010年一年中,车辆抛洒物引发的交通事故和路产损失案共达37起。因天灾人祸对过往车辆造成“飞来横祸的事故也不少见。如,据《广州日报》报道,2011年4月13曰,3名不到20岁的青少年为取乐闯入有缺口的防护网,向广深珠高速公路上的行驶车辆接连投扔石块,导致正常行驶的车内人员死亡。像这类未成年人投扔石块等异物的现象,在我省也多有发生。
(四)事故逃逸车辆对高速公路路产造成安全损害。
2009年至2010年间,杭甬高速宁波段共发生事故逃逸案件153起,造成路产损失223万元。自我省从2010年4月实施计重收费以来,虽然从根本上整治了曾泛滥成灾的严重超载超限现象,但还是有一些人受"超载经济”的利益驱动,对扰乱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和损害高速公路路面设施不以为然。如2011年9月7日,宁波管理处会同宁波市高速公路路政支队对杭甬高速宁波、佘姚、大隐三站进行“治超”检查,查获超载货车14辆,超载量最大的达58%。8月16日,杭甬高速公铁五夫大桥发生一起新安装的防护网片掉落萧甬铁路的事故,经高速交警和地方派出所现场勘查,疑因过路超限车辆强力刮擦网片所致,虽然未造成重大铁路运行事故,但从中看出超高超宽车辆对社会危害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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