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室制度文字档
一、按照规定时间开门、锁门。
二、校外人员未经同意不准进入校园,校外非公务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三、严格执行财物保管制度,各处室及有关场所的贵重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四、财物集中的地方,要认真落实防护措施,安装铁门、铁窗、铁罩和防盗报警设备,节假日安排专人守护;教职工的摩托车须停放在车棚内并上防盗锁。
五、较大数目的现金做到随用随取,不得过夜存放在办公场所。
六、校园内不准乱堆乱放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应严格领取制度,严防药物失窃。
七、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让消防基本知识人人皆知。
八、建立一支工作责任心强的义务消防队伍,协助学校领导检查和督促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九、配齐配足消防设备并经常检查,按时换药,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十、下班时有关人员应检查各功能室和各处室、办公场所,用电设备电源是否关闭,确认安全方可离开。
十一、校园内不准乱搭乱接电线,违章用电者要严肃处理。
十二、食堂、锅炉房应经常检查安全用火用气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十
三、学生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物品进校,不准在宿舍内点蜡烛看书,不准使用电炉、石油气炉等。
十四、全体师生必须自觉遵纪守法,提高安全防灾意识共同维护学校安全。发现失窃时要注意保护现场,尽快报告;发现现场作案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并协助擒拿。
外来人员(车辆)出入校园登记制度
一、校园安保人员作为校园出入口直接安全责任人,要严格执行校园有关规定,按时开锁大门,切不可随意简化程序。
二、校园正常工作日或节假日,安保人员应热情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来校检查或联系工作。
三、安保人员对上述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及车辆,必须予以查询、登记,并与学校被访人员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安保人员对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的车辆,应指定停入校园停车区域,非工作关系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五、对外来推销各类商品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校园。
六、对于因私接见外来人员的教职工,要自觉遵守校园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事,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带入外来人员(车辆)。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校园封闭不及时而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将视情追究责任。
七、安保人员必须防止公共财物流出校园,外来借物或废旧物品出售,须凭校领导签发的清单出门证,方可放行。
安保器械使用和管理办法为保证学校安保器械的正常使用,以免发生丢失、损坏和误伤他人事件发生,影响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特制订本使用和管理办法:
一、学校配备的安保器械主要包括警用钢叉、催泪瓦斯、电警棍、防割手套、防刺背心、防爆帽、对讲机等安保器械,是安保人员在制止犯罪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二、学校安保器械只能在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时使用。在对付犯罪分子过程中,当其失去反抗时,停止再次使用。
三、学校安保器材只供取得保安证的安保人员在值班时携带和紧急情况下使用,严禁无保安证的其他人员使用。
四、学校安保器械严禁转借他人或私自使用,严禁用器械嬉戏打闹。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将器械带出。
五、定期对安保器械进行检查和常规保养,以确保器械的使用安全。
六、安保人员在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如发现器械有故障,及时上报学校说明情况并进行维修或更换,以免造成人员意外伤害。
七、对发生损坏和丢失器械的情况,使用人要有书面的报告材料,经学校审阅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并将报告存档备查。
八、以上制度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保安岗位职责
1、着装、持械、定时、定点履行保安职责,熟悉校园值勤区域内的地形、地物,了解值勤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分布和使用,掌握报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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