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整改建章立制阶段工作的通知
一、充分认识整改建章立制阶段工作的重要性
整改建章立制阶段是开展“作风建设、效能建设”活动抓落实、见实效、促长效的重要阶段;是促进交通“三个文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这一阶段工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是衡量“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年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当前,全委上下正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因此,整改建章立制阶段工作标准更高,要求更严,难度更大。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整改建章立制阶段工作的意义,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推进灾后重建工作,真正体现“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际意义。
二、主要任务
整改建章立制阶段要围绕“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约束机制明显加强、交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的目标要求,紧密结合“7.17”洪灾灾后重建工作,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做好全区公路、桥梁水毁后的恢复工作,为受灾群众服好务;要在建章立制、落实整改上狠下功夫,着重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各单位要重点针对区作风办、委“双建办”征集反馈的意见、建议,同时结合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自查以及本单位面向服务对象广泛征求的意见、建议的情况,制定好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方案要突出重点,既要有近期整改事项,又要有中长期安排;既要有明确的整改目标和整改任务,又要有具体的整改措施;既要有严格的整改工作责任制度,又要又明确的整改时限要求。各单位还要通过一定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项目、整改目标,充分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要及时吸纳群众意见,不断充实整改内容,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各单位整改方案报委“双建”办审核后实施。
(二)认真进行整改,逐项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有重点、分步骤地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作风建设年”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特别是“7.17”洪灾涉及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灾后重建的问题,要千方百计给予解决。凡是能马上解决的要依照政策法规立即解决;暂不能解决的,要立即制定计划、提出解决方案,列出解决问题的时间表,创造条件解决;不属于职能范围能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三)搞好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建立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指导意见》和《沙坪坝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要求,建立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书面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全程代理制、“一站式”办公制、岗位责任制、效能考评制、责任追究制等十一项制度。二是要围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要修订、完善本单位各项制度,并由委统一组织,参加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制度展评活动。
三、几点要求
做好整改建章立制阶段的各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整改建章立制阶段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整改建章立制阶段工作的领导,党政领导要投入足够的精力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制定整改方案,带头明确整改措施,带头落实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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