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消防管理制度17篇(简易版)
第一篇:通用消防管理制度17篇(简易版)消防安全专项管理制度
目录
一、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三、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四、防火安全值班制度
五、用电、用火管理制度
六、“义消队”管理制度
七、装饰(修)防火审批制度
八、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九、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制度
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十
一、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十
二、火灾及其它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十
三、防火安全奖惩制度十
四、消防例会制度十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十六、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十
七、消防演练制度
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全体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把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得扎实细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全面实行公司、经营分公司及柜组“三级”教育责任制,经常性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意识教育,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公司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报警、扑救初期火灾、自防自救的知识技能等消防知识。
二、凡公司新招、调入的员工需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各经营分公司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学习,各营业柜组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学习。
三、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保卫部门要经常组织利用广播、板报、专栏、标语、电视录像及消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从而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消防安全意识。
四、保卫部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组织进行灭火技能操作及火灾预案演习,提高广大员工战斗能力,达到“四懂四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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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消防法》的要求,为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以及消防管理的问题,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防火责任人或消防管理人,保卫部、物管储运部及有关部门每月在公司范围内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各经营分公司(部事)每周对所辖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班组在本小组范围进行“一日三查”,并按公司巡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
二、保卫部坚持消防安全日查工作,营业时间每二小时对公司进行全面的巡逻检查,特别是重点防火部位,着重对电源、火源、电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安全值班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当场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三、每年四大节日及“119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周”等安全活动前由安全分管领导带队对分公司所辖区域,部室、分公司进行一次大检查,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并由保卫部门作详细的检查记录,备案待查。
四、各级防火负责人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须及时制订消除隐患的措施,并加以整改,同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重大火灾隐患除在保卫部备
3案外,须报公司经理办公室及上级消防部门,整改后及时报告整改情况,不留后患,对一时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必须增加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五、对限期整改的火险隐患到期要组织检查,对火险隐患措施拖延不改的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对各级责任人实施处罚。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整改火灾隐患是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值班人员在日常安全自查和安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无法当场整改的应及时通报公司领导和职能部门,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保障整改前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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