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定稿
第一篇: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定稿湟源县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城市管理整体合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城市综合管理理念,突破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整治,完善城市功能,破解城市管理难题,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努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新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成立湟源县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
主
任:胡良云
县人民政府县长副主任:郭
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沙东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高海青
县公安局局长安永发
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成
员:方得红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玉祥
县目标办主任张永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马田源
县财政局局长靳生元
县交通局局长邹永生
县住建局负责人李永宏
县环保局局长马生辉
县林业局局长田文禄
县教育局局长罗万福
县水务局局长杨发科
县旅游局局长王
浩
县公安局副局长王燕珍
县卫生局副局长严卓才
县农牧局副局长李辉全
县广电局局长范云青
县工商局局长芦
彬
县商务局副局长米世银
县创卫办主任陈生财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朱善德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世明
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安柏山
大华镇人民政府镇长
祁增林
申中乡人民政府乡长
纪文魁
巴燕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守成
寺寨乡人民政府乡长李发忠
日月乡人民政府乡长张生卿
和平乡人民政府乡长芦宝林
波航乡人民政府乡长田荣珍
东峡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镇管理局,安永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和实施,积极与各相关单位进行联系,研究和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
三、职责分工
(一)政府办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城管委关于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和修订加强城市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方案、意见和办法。
2、负责行使城市管理的组织计划、综合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督促、指导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3、对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做好对城管委各成员单位的检查考评工作。
(二)城镇管理局
1、规范占道经营行为。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主要道路严禁、次要道路严控、支路街巷规范”的要求,着力整治和引导规范户外经营行为。按照“消除聚集点、盯住易发点、减少固定点”的思路,全面取缔批准外的主干道、大型公共场所等重要部位的固定摊点、流动商贩,确保道路通畅、秩序井然。
2、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县城主要路段要实行环卫全天候保洁,确保县城干净整洁。
3、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认真做好垃圾袋装化推广工作,城区生活垃圾袋装化达到90%以上。
4、与沿街单位及门店重新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严格按照“门前三包”管理办法施行监督,加大处罚力度,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
5、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审批和设置,做到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形美观、安全牢固。以县城主要街道两侧的广告、门头牌匾为重点,坚持统一标准、体现特色的原则,适度超前规划,提高设置质量,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对破损广告牌匾及时责令更换,达到广告设置规范、式样美观的效果,展现湟源新形象。
6、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搞好县城亮化工作。
7、加强县城道路、广场、绿地等灯杆、护栏、配电箱、路标牌、指示牌、灯箱广告、检查井盖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的维护和
3管理,对陈旧、破损设施,定期维修,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设施不被盗、无破坏,及时补缺、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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