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队创建“五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坚持政治建警、依法治警、从严治警,以预防车辆交通事故、灭火救援事故、业务训练事故、违反“五条禁令”事件和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以实现部队无亡人责任事故、无刑事案件、无自杀事件、无违反“五条禁令”、无严重违纪的“五无”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安全组织、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部队高度安全稳定,为全年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活动顺利进行,中队队成立创建“五无”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学峰副组长:白力鹏成员:付永杰
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五无”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活动的目的。
三、活动内容
(一)无责任事故。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经常性思想工作和经常性管理教育,部队“四个秩序”正规,官兵组织纪律观念和安全意识强;贯彻执行《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司乘人员的管理教育,规范用车管理,无因车辆责任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无严重以上行政责任事故。
(二)无官兵伤亡。严格执行灭火救援相关规定,落实救援组织指挥程序、装备器材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强化接警出动、行车途中、火情侦察、战斗展开等各个作战环节的安全管理,无因指挥失误造成的人员伤亡;突出实战安全训练,熟悉车辆装备操作应用,掌握各类灾害事故处置规程和安全行动要求,合理安排训练内容、强度和时间,强化训练时的安全保障,无因组织不力造成的人员伤亡。
(三)无违反“五条禁令”事件。加强“五条禁令”的学习教育,增强全体官兵贯彻执行“五条禁令”的自觉性。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及时纠正违禁问题,无被公安部和各级
公安机关、总队通报的违禁事件。
(四)无违法违纪案件。加强经常性的法纪教育,严格贯彻执行“四个严禁”;抓好经常性的管理,突出抓好小散远直单位、“八小时以外”和节假日的管理,官兵法纪观念强,无突出警民纠纷事件,无违反党纪国法案件,无刑事犯罪案件。
四、方法步骤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开展“安全周”“安全月”活动(2011年1月1日—3月31日)
为了更加深入开展“条例条例学习月”活动,杜绝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中队决定将新兵下连后的第一周确定为“安全周”,新兵下连后的第一个月定为“安全月”。“安全周”期间,中队要对新兵集中进行条令条例和法纪教育,树立新兵安心服役的思想,提高新兵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安全月”则要重点整治打骂、体罚新战士、侵占新战士利益等现象。
第二阶段。科学施训,抓好执勤训练中的安全防事故工作(2011年4月1日—6月30日)要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和《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落实灭火救援现场警戒措施和安全员制度,强化接警出动、火情侦察、作战行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要着眼
(未完,全文共12361字,当前显示120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