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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整治中农民权益保障措施研究

摘要:农村土地整治是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实施过程中出现了盲目扩大整治范围、强拆强建、给农民带来生活和生产不便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原因是土地利益的驱动、领导法制观念的淡薄以及责任机制的缺失。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对领导干部进行法治教育,提高农民参与度是切实保障农民的需求和利益的有力措施。关键词:土地整治

措施

研究

农村土地整治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

一、农村土地整治中农民权益保障措施国内研究进展

在农村土地整治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有损农民权益的问题,使得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甚至有违初衷,因此必须坚决的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加强对于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国内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土地整治中下农民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多方探索,短短几年积累了大量研究成果,为政府制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综合目前国内专家学者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土地整治中农民权益问题研究

一是行政方式下的土地整治中使农民权益受损,如袁崇法指出,现行的征地办法仍沿用行政占用方法,把农民排斥在土地利益分配体系之外,失地农民的利益受损;二是农地制度残缺,如李红波等人和文晓波认为,农地征收制度和产权制度残缺是失地农民权益受到严重侵犯的主要根源;三是农民土地权益保护法律缺失,如郑新建等人认为,造成农民不能享受国家给予城镇居民那样全方位的保障,农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面临威胁甚至遭到严重侵害的根源之一在于农民权益保护法律的缺位

(二)土地整治中农民补偿公平性研究

一是补偿标准不合理,如陆迁等人认为,“产值倍数”法中补偿费用远低于土地出让收益和土地市值;王文衡认为,受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以及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因素影响,征地补偿机制不完善,建议以“土地换保障”等方式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二是补偿项目缺失,如吴次芳等人提出以土地市场价格为基础,在不完全补偿的基础上增加补偿项目;三是补偿安置办法由一次性货币安置为终生保障,如常进雄认为,一次性货币补偿未考虑失地农民长远生计,应建立终生社会保障制度

(三)土地整治中农民社会保障体制相关问题研究

一是构建土地整治中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如涂文明主张建构以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三维社会保障体系;徐元明提出设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制度、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农民转市民、留地保障四种方式结合的保障体系;二是保障基金运营管理分析,如党国英认为,应建立“国家失地农民账户”和“国家失地农民保障基金”,将土地整治中收入陆续发放给农民,防止农民短期行为;三是保障基金来源分析,如马驰等人提出,土地补偿安置费以及土地整治中后的增值收益是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来源;而吴刚等学者认为我国社会保障应实现“国家、单位和社区、个人三方面合理分担”的筹资原则;四是保障体系构建的制约因素分析,如史红斌提出,当前为失地农民建立具体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是最为重要的,重要的在于厘清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制约条件

(四)土地整治中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构建模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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