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建设目标考核办法建议意见
:
一、重点考核的内容
1、乡镇(街道)党(工)委班子建设
2、村党组织建设
3、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
4、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
6、学校党组织建设
7、党员教育管理
8、发展党员工作
9、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10、调研宣传信息工作
11、党费管理和党内统计工作
12、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
13、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
二、考核方式
建议市委组织部成立基层党建考核督查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考核的方式进行;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三、计分方法基层组织建设目标管理实行百分制考评。平时占40%,正式考核占60%(半年考核占20%,年终考核占40%),
四、考核结果
的运用
综合得分情况作为当年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
2007年全市基层组织建设目标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全市年初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组织建设,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恩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结合全市组织工作要点,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委)。
二、考评办法
基层组织建设目标管理实行百分制考评,综合得分情况将作为当年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
三、考评内容
㈠党委(党组)建设
1、乡(镇、办)党委要积极开展争创“五好”乡镇党委活动,有部署、有方案、有措施并抓落实。市直部门党委(党组)要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积极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
2、抓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有学习记录和体会文章。
3、按要求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做到会前有书面请示,会中记录完整、规范,会后有专题报告和整改落实方案。
4、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5+1”法规性文件,实行党务政务公开。
5、呈报、培养1—3名后备干部。
㈡村党组织建设
1、按照“五个好”目标,建强村级组织。村办公场所“三有”达100%,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100%达标,“一册一志四卡五簿”记录完整、规范,制度健全并上墙,文书档案、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党组织活动经常,每年开展活动6次以上。
2、积极开展“五个好”村党组织创建活动,有方案、有措施、有效果,85%以上村党组织达到“五个好”要求。
3、全面推行“1+4+X”村务公开模式,100%的村实行党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4、村党组织及配套组织健全,每个村培养2—3名村级后备干部,由乡(镇、办)党委登记建档,跟踪管理。
5、深入开展农村党员“双联四帮”活动,党员活动中心户发挥作用好,党员互助会活动扎实有效。
6、加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力度,着力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有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并有收入的村达70%以上,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10%以上。
7、以“五改三建”为载体,建设新农村,农村“两建”活动深入开展,有方案、有措施、有效果。
8、认真开展后进村整顿工作,有整建方案和整改措施,后进村转化升级达90%以上,中间状态的村有明显提高。
9、规范并不断创新农村社区党建。
㈢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
1、深化社区党建工作示范区创建活动,街道80%以上的社区达到州级以上社区党建工作示范区标准。
2、切实加强小区党支部建设,有活动阵地、有效果,党小组建立健全,全面解决社区无办公场所问题。
3、深化和拓展社区服务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较好的服务载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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