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顿方案5则范文
第一篇:清理整顿方案中共莒南县委政法委莒南县人民法院莒南县人民检察院莒南县公安文件局莒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莒南县司法局
莒南司发„2012‟号
关于印发《莒南县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庭、队、处、所、中心:
现将《莒南县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莒南县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实施方案
(此页无正文)
中共莒南县委政法委莒南县人民法院
莒南县人民检察院
莒南县公安局
莒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莒南县司法局
二〇一二年月日
主题词:整顿法律服务市场通知
报: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司法局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委政法委
送:县法制局、监察局
存档
莒南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2年月日
共印150份
莒南县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清理整顿我县法律服务市场,促进我县法律服务事业协调、有序、规范、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法律服务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现行程序法、律师法及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办法规定、通知精神和县委政法委等部门下发的文件为依据,以“规范管理、诚信执业”为主题,以“整顿、规范、提高、发展”为目标,依法清理整顿现有法律服务机构的机构设置、执业范围和服务行为,使全县各类法律服务机构依法设立,合理布局,正当竞争,规范服务,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和谐莒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具体目标
明显提高我县法律服务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法律服务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消除法律服务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清理整顿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范围;二是清理整顿法律服务机构设置;三是清理整顿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四是提高法律服务工作管理水平。通过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使我县法律服务业更加适应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切实为当事人提供方便、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主要内容
(一)清理整顿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范围
1、法律服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鉴定人员执业应分别持司法部统一印制并经省司法厅审核办理的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和司法鉴定人员执业证。
2、法律服务人员必须严格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执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严禁收费不服务或者服务不尽责、损害当事人利益;严禁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压价争揽案源、不按规定项目收费或私自收案收费;严禁向司法人员请客送礼,办“关系案”;严禁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以律师名义独立办案;严禁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或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严禁公证机构超业务范围和业务辖区办证以及以支付联络费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严禁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进行有偿法律服务;严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收案收费、冒用律师名义办案,超越业务范围、执业区域办案,压价收费、搞不正当竞争,办案中诚信缺失、服务不尽责;严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受理刑事辩护案件;严禁司法鉴定行业收费行为不清理整顿,违反鉴定程序;严禁鉴定人违反法律规定私自接受委托、接受当事人吃请、违反保密和回避规定、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3、对于超越业务范围开展有偿法律服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清理整顿予以纠正和处理。
(二)清理整顿法律服务机构设置
1、对于未经司法行政部门依照规定审批而设立的各类法律服务机构,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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