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收入管理制度五篇
第一篇:医院收入管理制度医院收入管理制度
收入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根据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和医院的现实特点,制定以下收入管理制度。
(一),依法正确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得片面强调收入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必须按规定标准收费,做到不多收,不滥收,不少收,收款员要牢牢掌握收费标准。各项收入要统一纳入财务部门管理,任何部分不得随意截留或隐瞒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
(二),各门诊收款员要严格按照各医疗项目和物价标准收费,遵守货币资金管理规定,当日账款当日结存,各款项与每日报表核对一致。
(三),各住院处收款员依据医保,物价政策审核和收费,每日下班按时结账,核对医嘱,收费记录,各款项与每日报表核对一致。
(四),门诊收费处,住院结算处要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统一发票,由发票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复印、购买、验收、领取、使用、交回、复核、核销、保管、归档、销毁时认真履行手续,设登记簿记录,以便卫生、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各收入退费要有明确的退费流程,退费发票要有各科室相关人员,与大夫签字,写明退费原因,退费凭证要三联齐全,由发票管理人员统一审核归档管理。
(六)加强对其他收入的管理。对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废品变价收入,对外投资利息收入等均要列入其他收入进行管理,有关部门必须及时上交财务,不得留存,留用。
(七)对三产和承包部门的各项收入,根据医院制定的经济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收入要按照合同约定,定额如期上交,财务部分和质检部门定期对其收入及相关账务进行监督,检查。
(八)所有收入均纳入财务科统一核算,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收费,采取综合治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九)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从实际出发,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以便分清职责,严明纪律,严格考核,奖惩分明。
第二篇:医院收入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
医院收入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及其它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贴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医疗收入、其他收入等。
(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第一条医院各项医疗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乱
收费。
第二条医院的一切收入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和核算,医院收费部门主要由门诊和住院收费处组成,负责相应的收费业务,其它各种收费由财务科出纳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条医院门诊、住院、进修实习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第四条住院及门诊收费员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支票于当天缴存银行,同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送交财务科。
第五条实行收入预算管理。根据单位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计划目标及医疗收费标准增减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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