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
安质部
2013年【存档资料】
为加强安全管理,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度此制度。第一条经理是隐患排查治理是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第二条组织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的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治理工作。认真分析今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期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奖金,安全技术措施、复查人员及应急预案。第三条在各工点进口设置公示牌,安质部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在隐患公示牌上进行公告。
第四条各部门、作业班组在接到安质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及时整改。安质部对以后进行跟踪排查,落实责任,对隐患的挂牌督办、监控、实现闭环管理
第五条安质部具体责任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经常性的组织各部门人员分工排查治理隐患。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分级进行挂牌督办,引起整改销号。安质部责任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予以后追踪认真整改,对经复查确认整改完备的隐患要进行及时销号,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隐患排查工作不理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现场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督察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立即向分管领导、安质部门报告。第七条一般隐患由分管领导指定整改责任人,负责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期限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备案。
第八条重大隐患又经理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整改作业范围、整改措施等,并组织实施。整改结束后要认真自检。
第九条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或作业队,安质部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加强跟踪督促并到期复查。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隐患部门或作业队暂时停工,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复工。
第十条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隐患拒不整改的或到期仍未整改完成的,相关责任人当月考核不合格,给予经济处罚、警告批评、以观后效或调离工作岗位或再次培训学习、重新考核合格后上岗处理。
第十一条安质部门对挂牌部门或作业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隐患台账和责任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被挂牌部门或作业队要到期限将隐患整改到位,安质部门复查合格后即可摘牌。
第十二条安质部门每月底应就本月的重大隐患及排查整改情况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要包括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险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题等内容。第十三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安全隐患时企业生产活动中存在的不安全状态,是危及企业职工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不利因素。为了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实施有效管控并及时予以消除,实现在安全的前提下生产,特制订以下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一、隐患分类及归档管理
1、c级隐患
该隐患的整改无技术难度,不需资金投入。按照区域管理的模式由班组、区队负责整改的隐患。
2、b级隐患
(未完,全文共5060字,当前显示144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