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驾驶员、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交通局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示精神,按照宁政办„2014‟61号文件和宁交运安„2014‟1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开展安全隐患治理行动,根据我公司客运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4年是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2012年8月至2015年7月)工作“攻坚年”,主要任务是着力完善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整治工作措施,继续消除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隐患,进一步严格车辆、道路及驾驶人源头管理,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交通运输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运输安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司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好活动的深入开展,成员由安全领导小级成员组成:
组长:副组长: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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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调整工作岗位。严禁聘用在“不适岗名单”公布期内的客运驾驶员。继续加强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应急处置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对所有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排查,结合车辆二级维护,认真落实营运车辆维护、综合性能检测、客运车辆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对所有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清除各项安全隐患,严防带病车进行运行,特别是对车辆轮胎、车容车貌进行全面清理,从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综合性能检测及车辆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制度,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四)强化安全管理
加强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100%,根据部颁标准对gps车载终端进行升级改造,及时排除设备故障,提高车载终端在线率和数据传输能力,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运行正常有效;强化gps监控制度的落实,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专人负责,对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做好监控记录,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驾驶员有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经教育不改的,立即责成下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除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员处罚外,我司将对责任事故的客运驾驶员应予以解聘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公司经理负责细化工作方案,深入日常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综合整治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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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假日[2013]22号
关于制定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驾驶员、科室: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近期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示精神,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泉州市贯彻落实福建省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3‟130号)和《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2013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交委安监„2013‟44号)及《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石狮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2013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狮交„2013‟116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开展客运安全隐患治理行动,根据我公司客运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未完,全文共9111字,当前显示144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