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防火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冬季防火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现制定2009年冬季防火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维护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全面掀起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实战演练的新高潮,强力推进重点防控、基层基础防控和依法防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提升全市抗御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冬季防火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郭茹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张程亮、市消防支队支政委时富宗、支队长袁天馗任副组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冬季防火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支队防火处处长孙俊生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辖区冬防工作的开展,确保冬季防火消防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排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点防控工作全面开展,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消防安全基层基础防控扎实推进,30的乡镇、街道达到建设标准;消防控制室专项治理取得
实效,控制室值班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全市消防安全氛围更加浓厚,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显著提升;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四、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1.人员密集场所。(1)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等公众聚集场所;(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3)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4)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5)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2.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3.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场所。
(二)排查整治内容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具体包括: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6.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及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
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9.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10.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五、整治措施
(一)人员密集场所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六个一律”和《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规定的“硬十条”措施,从严治理。
(二)易燃易爆单位1.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擅自投入使用的易燃易爆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58条,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2.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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