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水库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实 施 方 案
第一篇:xxx水库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x水库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防止饮用水源污染,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xxx水库水源地范围内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生活质量、保证饮用水安全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临朐县县城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全力做好xxx水库水源地重点污染源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消除污染隐患,维护群众利益,服务发展大局。
二、整治范围及措施
(一)整治范围
xxx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
(二)整治措施
一级保护区。包括主副坝上游坝肩以内,无坝处以137.7米的兴利水位高程为界。对范围内在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全部停止建设,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全部停止使用,影响水质安全的全部拆除;对向水域排放污水的排污口全部拆除,对堆置和存放的工业废渣、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全部予以清理,对放养的禽畜和投饵网箱养殖活动全部取缔,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钓鱼和其他活动,严禁运输
有毒有害物质车辆进入,严禁农作物耕种,防止农药、化肥污染水源。
二级保护区。包括主副坝上游向外水平外延250米以内,无坝处以最高洪水位141.2米为界。对向该水域排放污水的排污口全部拆除,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拆除或关闭;严禁农作物耕种、畜禽养殖,防止农药、化肥等污染水源。
准保护区:包括除
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xxx水库上游弥河及其支流流域。对向弥河及其支流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按有关规定责令其实行关闭、限期治理或停产治理;搞好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抓好畜禽养殖固废处置,规范使用化肥、农药;做好垃圾集中收集和清运管理,严禁向水域和河道内倾倒垃圾。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法制办、环保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广播影视中心、公安局、供电公司、畜牧局、农业局、旅游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相关镇要立即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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