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保健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有效的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确保医疗安全,按总医院《医院感染管理》责任书规定要求,预防保健科结合总医院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标准:
1、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3、总医院《医院感染管理》责任书
二、职责
预防保健科负责对医疗废物的集中,转运,焚烧,交接登记等过程和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进行监督管理,包括
1、检查保洁公司对上岗人员的培训,个人防护,
健康体检,医疗废物转送及登记等工作落实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导改进;
2、检查焚烧炉人员对医疗废物转运的接受,焚烧处理情况,组织维修焚烧炉保障其正常运转;
3、医疗废物的交接登记,转运联单等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4、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对医疗废物管理监督检查时,配合实地检查,反馈情况,听取整改意见向院领导汇报,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预防保健科长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中的其他问题。
预防保健科医疗废物监管人职责:
1、医疗废物监管人每天到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焚烧点检查交接工作、转运联单填写是否及时、登记与储存医疗废物是否相符。
2、医疗废物监管人到焚烧点查看焚烧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储存点是否消毒。
3、医疗废物监管人到储存点、焚烧点需穿戴防护衣、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4、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5、医疗废物监管人发现问题应立即向预防保健科长汇报。
三、紧急报告:
预防保健科全体工作人员有责任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立即上报院感科电话2723054,预防保健科电话2725898,保卫科电话2728290以及主管院长,下班时间报告总医院行政总值班(27957
17、2727302)。
四、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泄露、扩散的现场处理;
3、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5、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第二篇:预防保健科管理制度预防保健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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