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动物隔离场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程序
一、为加强动物隔离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对动物隔离场的监督检查行为,根据《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和行政执法的要求,制定本程序。
二、本程序所指的动物隔离场是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为进出境动物或染疫动物滞留、隔离、观察,并依据诊断结果进行处置的场所。
三、监督检查须由两名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承担,执法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着装整齐,须先出示《行政执法证》,说明来意。
四、监督检查内容
1、检查动物隔离场是否取得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否有转让、伪造或变更的行为;选址、布局、内部建筑、无害化处理设施及消毒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动物隔离场是否建立了动物进出登记、隔离观察、免疫、用药、消毒、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4、检查是否配备了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是否按照隔离场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5、检查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是否对出场的动物相关证明按检疫程序进行检疫,并出具了《动物检疫合格证》。
6、检查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是否监督经营管理者对病畜或可疑病畜做捕杀、销毁或退回处理;是否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实施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记录是否齐全。
7、检查动物隔离场所的日常消毒工作是否正常进行;消毒纪录是否齐全;消毒药品的存放、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8、检查动物隔离场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是否有动物疫情处置记录、疫情上报记录。
五、监督检查频次
1、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半年对全省动物隔离场监督抽查1次。
2、各市(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季度对辖区内动物隔离场监督检查1次。
3、各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每月对辖区内动物隔离场监督检查1次。
六、填写监督检查记录
每次监督检查后应如实填写监督检查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检查内容。
2、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意见。
3、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4、执法人员签名。
第二篇:甘肃省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程序甘肃省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
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程序
一、为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的监督检查行为,根据《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和行政执法的要求,制定本程序。
二、本程序所指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是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为病害或不明原因死亡的、染有国家规定需要捕杀疾病的和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场所。
三、监督检查须由两名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承担,执法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着装整齐,须先出示《行政执法证》,说明来意。
四、监督检查内容
1、检查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否有转让、伪造或变更的行为;选址、布局及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和消毒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是否建立了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入场登记、消毒、无害化处理后的物品流向登记、参与处理人员的物品流向登记、人员防护等制度;各种档案是否齐全。
3、检查是否按规定对进、出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登记,登记记录是否齐全。
4、检查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否正常运行;是否对需要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了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记录是否齐全。
5、检查无害化处理场所及设施设备;消毒工作是否正常进行;消毒药品的存放、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五、监督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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